律师解答:
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 工伤 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一般是长期待遇。 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 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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