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分项目明细具体如下:
1、扣1分项目: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会车、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
2、扣2分项目:超载超重、不按规定停车或行车、人行横道没有避让行人、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低速借道超车、占用车道等;
3、扣3分项目: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违反规定牵引挂车、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扣6分项目:运输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等;
5、扣12分项目: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醉酒驾驶、肇事逃逸、高速逆行和倒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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