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轻刑的、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或处于特殊生理状态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刑事谅解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中取得谅解后是否仍需拘留?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能够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可能会考虑减轻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然而,取得谅解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可以完全免于拘留。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严重性、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逃避追诉的可能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继续拘留被告人。如果被告人的拘留对案件调查或社会秩序有必要,可能会决定继续拘留被告人。因此,尽管取得谅解可以影响刑事责任的判定,但是否继续拘留仍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谅解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在特定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社会的安全。尽管谅解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否继续拘留仍取决于案件的严重性、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在法律的指导下,我们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个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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