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一年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具有单位主动提议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等法定的情形的,补偿标准是员工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只要付半个月的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怎么规定的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如下:
1、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如果员工工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员工工作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4、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裁员时,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转正辞退金能算几个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辞退员工的话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
1、非法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比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2、合法辞退员工的,公司只需要向员工制服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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