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披露股票上市报告及公告行为,中国发布了《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七号<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其附件明确地规定了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包括以下主要事项:要览;绪言;发行企业的概况;股票发行及承销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公司设立登记情况;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情况;股本结构及大股东持股情况;公司财务会计资料;董事会对上市的承诺;重要事项或重大事件揭示;备查文件目录。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向社会公告其上市报告,并且应当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上市交易申请人除公告上述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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