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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合伙企业应当向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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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情形合伙企业应当向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的;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的;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等。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什么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向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以下这些情形合伙企业应当向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的;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的;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等。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合伙人死亡后,什么情形下合伙人应该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满足什么条件,合伙企业应向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什么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退还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1、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2、但是,如果有些作为出资的设备等实物有时对企业经营并不实际需要,也有的退伙人退伙就是急需撤回他投入企业的实物,那么对这类情况也都规定折抵成现金返还则可能以偏概全,损害合伙企业或退伙人的利益。因此,无论是现金方式,或是实物方式退还财产,都应在合伙协议中加以约定,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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