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准经营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套号冒号的保健食品。、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五、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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