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用使用他人肖像不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而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2、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包括:(1)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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