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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死亡应该怎么样办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一、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死亡应该怎么样办

1、订立遗嘱后,遗嘱继承人死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被继承人未去世的,被继承人可以重新订立遗嘱,确定遗产由谁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重新订立遗嘱的,按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5)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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