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以及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同时提供了如何去起诉工程款以及结算清单的法律效力等相关信息。
法律分析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本类证据主要涉及双方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例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在起诉时,双方企业的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则需要提交证明名称变更的证据。
改写后的内容保留了原始证据的意义,同时使用了更加通顺和准确的表达方式。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一、如何去起诉工程款
去起诉工程款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工商登记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凭证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人民申请立案;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二、结算清单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结算清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对结算清单进行确认的,结算清单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委托方不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依法向起诉。需要说明的一点这里的双方必须是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效力。
但其只能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同时需要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如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结语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体资格、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起诉工程款时,应携带起诉状、工商登记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凭证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人民申请立案。结算清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但仅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需要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在解决工程款纠纷时,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为自己争取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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