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而在离婚情况下,无过错方只能向其配偶要求赔偿而无权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行为的发生;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感情破裂的后果。
二、离婚损害赔偿分为哪些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应具备的构成要件:1、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2、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3、被请求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4、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怎么认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的认定,主要是看提出赔偿的一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以下行为: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四、离婚诉讼的程序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总之,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