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通过窗口查询、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移动设备终端、第三方服务平台等不同的方式,来查询到社保参保证明。
1、窗口查询,分为单位信息查询和个人信息查询两种不同的方式,根据窗口工作人员提示操作就行。
2、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参保单位或参保人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认证。在“报表打印”中,查询个益记录信息,按需打印。
3、自助服务查询,参保人使用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在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上进行查询。
4、移动设备查询,参保人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登录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查询个益记录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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