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
侵害了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以及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信誉;
客观方面为对被绑架儿童负有解救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对被绑架儿童的解救;
主体为对被绑架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条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如何量刑
犯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接到解救要求或者举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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