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中学首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是精神的升华。我们在感动中成长,社会在感动中进步。通过在我校开展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比活动,发现感动、传播感动、体验感动,在全校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学习风气,让全校同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催人奋进的校园学习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__年元月至20__年4月开展“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教科室
协办:年级办公室
三、评选对象
兰台中学所有在校学生
四、评选标准
1、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敢为人先,积极上进,率直健康,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3、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名列班级前列,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4、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分析,勤于总结,能积极配合班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
五、参与方式
1、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
2、各班以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确定1名候选人,并提供典型事迹材料。
3、候选人材料要求真实可信,能引起心灵共鸣。
4、候选人材料上交截止日期:元月10日前交到教科室,过期不候。
5、每位师生都能认真参与,在活动的过程中感动自己,感动他人。
6、每个班级、每个年级充分发挥班级、年级的力量,认真组织,积极宣传。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首次举办的十大感动人物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2月28日-12月31日)
通过班会、校园广播等发布十大感动校园人物评比的消息以及相关活动要求,充分发动师生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各班上报候选人(元月1日-元月10日)
每个班级通过各种形式(选举、自荐、推举)产生的的候选人上报学校教科室,同时提供事迹材料。
第三阶段:产生候选人(元月11日-元月20日)
评选委员会对各班推荐人选资料进行审议,拟订20名正式候选人参与最后阶段的投票。事迹将通过广播宣传栏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第四阶段:评选
在统一时间由班级组织学生投票,根据学生投票结果及评选委员会评议,确定“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的人选。
第五阶段:宣传。
在网上公布“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的照片及事迹,在学校橱窗内展示学生照片及事迹。
七、表彰及奖励
1、在全校学生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品。
2、学校为其撰写颁奖词。
3、当选“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的学生材料将装入个人学籍档案。
4、评出优秀组织奖(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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