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管理,使各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兼顾责任、权利、义务,坚持奖优惩劣,奖惩分明,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工作的考核、维护、监督,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执行企业管理科所制定的各科室、区队考核办法。
2、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安全奖、安全生产事故奖、生产进尺、责任落实情况等。
3、考核标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每月、季由企业管理科进行计算,得出最后的工资,考核的奖惩全部在工资中兑现。
4、考核依据矿井《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安全奖惩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等,实行考核兑现。
5、安全考核实行月、季度考核兑现。
6、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任何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都依据山西***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抓“三违”、查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修订版)》(晋大矿安字【2018】10号)、《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规定》、《关于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处理、存档、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晋大矿安字【2019】
13号)文件和《考核办法》进行严格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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