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在国内的发展状况分析
一、 前言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员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在国家的指导和鼓励下,根据本企业经济状况自愿为员工建立的一种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员工退休生活保障水平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对于政府而言,企业年金可以减轻公共养老金的负担;对于企业来讲,它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可以有效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从员工的角度来看,企业年金可以提高退休收入水平。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1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意味着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产生。自1991年开始,企业年金发展的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越来越广,在缓解国家养老保险压力和促进企业、资本市场长期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企业年金在规模、覆盖面、法律制度、替代率和结构等方面的现状,剖析企业年金在发展中存在的法律规章制度、企业年金市场和企业方面的问题如覆盖范围小、结构发展不平衡、商业化运作程度低、缺乏监督管理机制以及宣传认识不够等,并针对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
二、 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
企业年金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总体上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已经具备相应的规模,企业年金制度也逐渐完善,但从覆盖范围、替代率及结构上还存在相当的差距。
(一)企业年金从总体上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
虽然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正处在起步和成长阶段,还不能完全发挥降低养老保险替代
率的作用,未能成为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的重要角色。但在政府及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步建立起企业年金计划,并拓展到各种类型的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年金的基金规模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2001年仅为200亿元,而截至2007年末则达到1519亿元,增加了近7倍,年增长率约为35%。不仅仅是基金规模的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企业和覆盖人数也在不断增长中,自2001年至2007年末,企业年金覆盖人数由655.8万人增加至929万人,增长了约41.66%,覆盖企业数由1.75万户增加至3.20万户,增长了82.86%(见表1)。
(二)企业年金制度的实行建立,有关法律法规处于逐步完善阶段
经过2000—2003年的企业年金试点阶段,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国务院职能部门
陆续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实行办法》,为企业年金的规划管理和全面推广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后,相关职能部门又发布了《企业年金管理指引》、《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等,对于企业年金的管理及入市奠定了制度基础。此外《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试行标准》的出台将形成以开户流程、运作流程、受托人规定等细则为补充的企业年金整体运作框架。
(三)企业年金的各项测度指标的现状
1、发展规模。用企业年金资产占GDP的比重这个指标与发达国家对比,能反映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规模存在很大的差距。截止2005年年末,企业年金积累额达到910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4.3%,远远低于OECD成员国企业年金相当于GDP的比重,企业年金资产平均占GDP的78.9%。
2、覆盖范围。我们可以用覆盖率来考察覆盖范围,中国的企业年金覆盖率是企业年金成员数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重,而部分发达国家是按企业年金成员数占全部城镇
劳动人口的比重来衡量。由表一可以看出,2001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约有1.75万个,参加职工655.8万人。到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2.4万个,参加职工达924万人,覆盖率分别为4.62%和5.31%。从2001年至2007年中国企业年金的覆盖率都仅为5%左右,一直没有明显的增长。而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
3、替代率。企业年金的替代率是指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计划领取的养老金与退休前的工资之比。根据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为5%,而在OECD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达到20%-30%,企业年金替代率越低的国家,基本保险的压力越大。同时,经验数据显示,养老保险体系中“三个支柱”的替代率较为合理的比例是4:3:2。随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年金的替代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4、企业年金资产占资本市场的比重。
国际经验显示,企业年金越发达的国家,资本市场越发达。目前,中国已跃居全球新兴资本市场第一位,全球资本市场第三位,但企业年金却只占总市值的0.3%,与资本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符,与发达国家相差几十甚至上百倍。
(四)企业年金的发展结构不平衡
在已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中逐渐凸显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行业之间不平衡,企业年金的实施企业主要有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铁道等行业,,其中电力行业的企业年金无论是规模还是规范程度都明显高于其他行业,而其他众多的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年金比较缓慢。二是在区域分布上不平衡,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山东、北京等发达地区的企业实力较强,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较多,东部沿海地区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从职工人数规模和职工收入水平上看,平均工资水平高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高于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小规模企业尤其是人数少于500人的企业,普遍缺乏企业年金制度。三是职位之间不平衡,有的企业只为管理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或者是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缴费水平差别明显。企业年
金加剧了工资分配的差距,形成新的不平等,不能发挥其激励作用。另外,在参保企业中,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态度消极,员工对实行企业年金的意识也比较弱。
(五)企业年金投资范围狭窄,运营模式单一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范围非常狭窄且方式保守,大部分基金主要用于银行定期存款和国债购买,投资收益极低,甚至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使得企业年金面临“缩水”的风险,不能发挥其保值增值的作用。当然,这种相对保守的投资方式是和我国目前不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相适应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3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目前我国存在三种企业年金的运营模式,分别是企业自行管理、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我国企业年金主要是采用第二种运作模式,社保机构同时作为基金的管理者和监督者,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管,使得资金运营风险增加,不利于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虽然有个别保险公司开始发展此业务,但保险公司对于企业年金的运作都受到政府的直接监管,不能体现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不能很好的使企业年金实现保值增值。
三、 我国企业年金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章制度层面
1、立法层次低,法律规范权威性不足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建立的依据是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现在的运行依据是劳动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
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都属于政策性文件,没有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次,权威性明显不足,不利于在全社会建立统一、有序的企业年金运行机制,不能有效地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长远发展。
2、税收优惠不足,企业负担过重
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中,首次明确了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但这仅限于企业年金的试点地区,而且在实行上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优惠的比例从4%至12.5%不等,相差悬殊。2008年将全国的企业年金的税收制度统一起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中列支。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将全国的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比例统一调整为5%。但税收优惠力度还远远不够,并不能很好的起到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相反,一些企业还要面临所得税和企业年金的双重压力。
3、监管协调机制的缺陷
企业年金是由多行业提供的服务,牵涉到财政、税务、社会保障以及专业监管部门等多个监管主体。虽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些监管法规,但这些规定比较分散、统一性不够,未能真正建立企业年金协同监管的机制,不同监管部门间还需进一步明晰责任,合理分工。国家电网公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陈坚在《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年金市场监管》一文中表示,中国还未出台《社会保险法》,企业年金制度只是部门性规章,企业年金市场管理机构在不同的行业受不同部门监管,没有集中统一监管;在信息规范上仅有《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还缺乏其他市场管理角色的信息规范,信息披露也没
有具体格式和细化要求。
(二)企业年金市场层面
1、金融市场不成熟,投资市场范围受限,基金投资运营机制不畅
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动力不足,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不畅,投资效益不佳与投资风险并存也是其原因之一。我国的金融市场尚不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企业年金大部分的资金投资于储蓄和国债。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渠道较单一,23号令允许企业年金基金不高于净资产30%的部分可以投资于股票等权益工具,但是该基金资产的80%以上仍然投资在存款和固定收益证券上,投资品种过于单一。这种单一且保守的投资方式虽然保证了基金的安全性,但也造成了基金投资运作空间狭窄,获利程度难以掌控,使得许多企业对建立企业年金持观望态度。此外,由于资本市场规则不健全,运作的程序不规范,一些企业委托金融机构运营,运行风险不可避免,难以保证职工的利益。
2、企业年金商业化运作程度较低,行政色彩较浓
企业年金的管理主要有三种,企业自办、社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经办。大型企业自办年金业务,年金资产与企业资产没有真正分开,在企业遇到重大财务变更时,难以保证年金资产的安全和职工的利益。社保机构一直是企业年金的主管部门之一,企业将年金委托给地方社保机构由地方社保机构再委托给部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进行运作。但是社保经办机构在经办企业年金时,往往是以管理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身份出现,影响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不利于企业年金的规范发展。企业或社保机构运营年金资产时,缺乏有专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投资技术,影响了企业年金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保险公司办理企业年金,所开办的年金业务还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券商操作是企业年金入市的主要方
式,而目前,企业年金的入市资金规模有限,并且存在风险。
(三)企业层面
1、对企业年金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
据劳动保障部的调查数据显示,企业经营者中知道企业年金的只有40%左右,而真正有所了解的仅占其中的30%,有1/3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没有这个责任。一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还存在短期行为,认为建立企业年金还不如直接向员工发放公积金或者奖金,以解决青年人购房、买车等现实的需要,很少意识到企业年金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一部分企业职工也没有进行长远考虑,认为企业年金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不如增加眼前收入;有的甚至视企业年金为企业额外收取的费用,并没有看做是自己的补充养老投资。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李志培说,企业年金的发展目标有一定的偏离,目前企业年金市场机构大部分来自大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基本上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2、企业自身实力不足,员工福利机制不健全
目前建立起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多数是国有大型企业和垄断行业的企业,这些企业财力雄厚,利润较高,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而吸纳大部分就业人口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有限,竞争力不够,同时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科学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无心也无力建立企业年金。这样的中小企业大量存在,制约了企业年金覆盖率的提高。
3、企业参与不积极,所有者和管理者重视程度低
企业是企业年金的主体,但是企业的态度比较消极,很多民营企业人治现象比较严重,
所有者和管理者对企业年金不够重视。这是由于部分企业的经营困难、利润微薄;外部政策环境不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或是当前劳资关系的失衡、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使企业完全掌握控制权,员工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再加上企业的管理理念的落后,很少企业愿意花钱去建立和实行企业年金计划。这直接影响我国企业年金虽经过20年的建设和发展,覆盖面偏低。如2009年,参加企业共3.35万家,企业参与率不到1%。
四、 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措施
(一)加快企业年金立法,健全企业年金制度
为加快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应当加快制定企业年金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年金的发展创造稳定、公平的外部环境。企业年金发展只有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要尽快为企业年金制度建立起配套的法律体系,将现有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进一步对企业年金的方案建立、征缴、投资、收益分配及监管等方面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为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
(二)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制度
为了更快地促进企业及个人参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至关重要。我们应进一步提高企业可税前列支的比例,同时还应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收益方面的税收优惠,以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我国学术界认为当前国际流行的EET型税收政策更加适合具体国情,它对企业年金本金及基金收益施行免税,仅仅在领取养老金时收税,这样的政策既对企业建立养老计划有促进作用,又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建立统一协调监管体系
企业年金在市场化运营中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众多的金融机构市场主体。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其业务本身属于社会保障部直接管理,而与此同时,各方市场参与主体还要受到本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这必然涉及到在多层监管中的各监管部门的协调问题,社会保障部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几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于企业年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需要政府积极发挥立法、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尽快建立起一个多部门、宽辐射、功能健全、操作透明、保障有力、运作规范、管理高效的企业年金协调监管体系,以促其更好地发展。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规范企业年金市场运作
企业年金要取得实质性的进步,需要完善的资本市场,为企业年金提供多种选择,降低运作的风险,主要可以通过丰富进入交易工具种类、增加长期投资品种,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及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管理使企业年金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操作弹性。
同时应制定一系列企业年金相关的法规,明晰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制度框架。规定基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企业年金运营按市场化原则管理运营,便于实行严格的监管,防范市场风险。
(五)加大企业年金宣传力度,提高认识
为了扭转企业年金覆盖面小、企业参与不积极的局面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员工了解企业年金并充分认识到企业年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生动及多样的宣传方式,理论结合鲜活案例的宣传手段,引导企业,教育员工,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年金计划的积极性,为企业年金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五、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起步较晚,而且发展缓慢,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除了受到一定的经济影响之外,更多的是国家在法律法规制定及宣传、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相关。为改善企业年金的现状,国家、政府需要进一步认识企业年金对经济发展和职工激励的重要作用,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完善资本市场加强企业年金的建设,促进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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