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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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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增强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试验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检测市场环境,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6年第80号,以下简称2016年80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持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的试验检测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和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鉴定、验收、评定(检验)、监测及第三方试验检测业务的试验检测机构的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信用评价应遵循公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和取得公路水运甲级(专项)等级证书并承担高速公路、特大桥、长大隧道及大中型水运工程质量鉴定、验收、评定(检验)、监测及第三方试验检测业务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和信用评价结果的发布。部质监机构负责信用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持有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和相关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负责信用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在本省注册,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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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检测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部质监机构。

在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和取得公路水运乙级、丙级等级证书并承担工程质量鉴定、验收、评定(检验)、监测及第三方试验检测业务的试验检测机构,及根据本省实际确定的其它范围的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发布。

第五条 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的时间段从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对被直接评为信用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当及时公布.

第二章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

第六条 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试验检测机构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质量鉴定、验收、评定(检验)及监测等现场试验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作为其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综合评分的具体扣分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

第七条 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基准分为100分.按附件4的公式计算.

第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

AA级:信用评分≧95 分,信用好; A 级: 85 ≦信用评分<95 分,信用较好; B级: 70≦信用评分<85 分,信用一般; C级: 60 ≦信用评分<70 分,信用较差; D级:信用评分<60 分,信用差。

被评为D级的试验检测机构直接列入黑名单,并按2016年80号令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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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处罚。

第九条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程序

(一)试验检测机构应于次年1月中旬完成信用评价自评,并将自评表(附件5)报其注册地的省级质监机构。

(二)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应于当年12月底前,或工程建设项目(含现场检测项目)结束时完成信用评价自评,并将自评表(附件6)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提出评价意见,于次年1月中旬将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评价意见及扣分依据材料报负责该项目监督的质监机构,项目业主应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负责;质监机构根据业主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于1月底前报省级质监机构。

(三)省级质监机构对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为外省区注册的,信用评价结果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月上旬前转送其注册地省级质监机构。

省级质监机构对在本省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进行综合评分。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月底前报送部质监部门。属本省发布范围的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

(四)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部质监机构在汇总各省信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评价,于4月底前在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系统中统一公示、公布. 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项。

评价依据包括: 1。检测机构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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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质监机构用于复核评价的不良信用信息采集每年至少1次且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的双随机等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发现的失信行为;

3.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

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通报批评的失信行为; 5。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中发现的失信行为;

6。检测机构(及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在各级质监机构、行业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活动中,存在无故不参加或造假等失信行为;

7.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的有关行政处罚信息. 检查中发现的信用评价采信内容应有检查人员的签字确认,多次发现的问题可累计扣分。

上一级质监机构应当对下一级质监机构所负责评价的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第三章 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

第十一条 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3)。

第十二条 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

连续2年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试验检测人员,其信用等级直接降为信用差。

被确定为信用差或伪造证书上岗的试验检测人员列入黑名单,并按80号令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在评价周期内,试验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违规行为累计扣分.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违规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

第十四条 各省级质监机构负责对在本省从业的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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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部质监部门。

跨省从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月上旬前转送其注册地省级质监机构。

在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

部质监机构对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信用评价结果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

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

第十六条 质监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的数据录入、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十七条 信用评价实行评价人员及评价机构负责人签认负责制,做出信用评价的机构及人员对评价结果负责,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5

扣分标准 备注 1 JJC201001 出借或借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承揽直接确定为D试验检测业务的 级 2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等直接确定为DJJC201002 级证书或承接业务的、伪造等级证级 书的 JJC201003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并造成质量标准直接确定为D降低的 级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直接确定为D目有得分为0分的 级 扣10分/份、单次扣分不超过30分 3 4 JJC201004 5 JJC201005 存在虚假数据报告及其他虚假资料 ★ 6 JJC201006 在《等级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外扣5分/参数 出具试验检测报告的 7 JJC201007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部、省级有直接确定为D新增条款 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级 使用已过期的《等级证书》和专用扣20分 标识章的。 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扣10分/个 项目有效监管的 8 JJC201008 新增条款 9 JJC201009 10 聘用信用差、重复执业的检测人员JJC201010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或所聘用的试扣10分/人 验检测人员被评为信用差的 扣2分/份、单次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试验记录、JJC201011 扣分不超过10报告存在代签现象的 分 JJC201012 试验检测机构的变更未在规定期限扣5分/次 内办理变更手续 11 ★ 12 6

13 扣5分/试验检评价期内,持证人员数量达不到相测师、扣3分/JJC201013 应等级要求 助理试验检测师 评价期内,试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JJC201014 人、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扣10分/人 应等级要求 JJC201015 评价期内,强制性试验检测设备配扣10分/台 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扣2分/台,单次扣分不超过20分 14 15 16 JJC201016 试验检测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 ★ 17 扣2分/处,单次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JJC201017 扣分不超过10要求的 分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JJC201018 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检测报告不扣3分/类 完整(含漏签、漏盖章、盖错章) JJC201019 无故不参加质监机构组织的比对试扣10分/次 验等能力验证活动的 ★ 18 19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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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备注 1 JJC202001 出虚假数据报告并造成质量标扣100分 准降低的 工地试验室未履行合同擅自撤扣100分 离工地的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部、省级扣20分/次 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2 JJC202002 新增条款 3 JJC202003 新增条款 4 扣10分/ 份,单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及其他虚JJC202004 次扣分不超过假资料编写报告 30分 聘用信用差或重复执业试验检测人员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 JJC202005 扣10分/人 或所聘用的试验检测人员被评为信用差的 ★ 5 6 JJC202006 工地试验室或授权负责人未经扣20分/项 母体机构有效授权 ▲ 7 JJC202007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机构派出扣10分 人员的 ▲ 8 JJC202008 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 扣5分/参数 ▲ 9 扣5分/试验检工地试验室未按规定或合同配测师·次、3分/JJC202009 备相应条件的试验检测人员或助理试验检测擅自变更试验检测人员。 师·次 ▲ 8

10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满足要求扣2分/台,单JJC202010 的仪器设备、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次扣分不超过校准的 20分 扣2分/处,单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次扣分不超过规定要求的 10分 ★ 11 JJC202011 12 13 扣2分/份,单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试验记JJC202012 次扣分不超过录、报告存在代签现象的。 10分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检JJC202013 测报告不完整(含漏签、漏盖及扣3分/类 错盖章),试验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要求 ★ ★ 14 JJC202014 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试验检测未上报扣5分/不合格事项以及不合格报告 次 15 对各级监督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整改不闭合的或对监理工程JJC202015 扣20分/项 师、项目业主提出的检查意见整改不闭合 JJC202016 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未参扣20分 加信用评价的 16 17 JJC202017 严重违反试验检测技术规程操扣10分/项 作的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 ▲:仅适用于工地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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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1 2 行为代码 JJC203001 JJC203002 失信行为 在试验检测活动中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造成质量标准降低的 出现JJC201001、JJC201002、JJC201003~、JJC201006项行为对相应负责人的处理 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的 授权检测工地人员资料虚假;出借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 在试验检测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行为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 扣分标准 扣40分 扣40分 1001、1002行为扣40分,1003~1006行为扣20分 扣20分 扣40分/次 扣20分/次 扣20分/次 备注 3 JJC203003 4 5 6 7 8 JJC203004 JJC203005 JJC203006 JJC203007 JJC203008 9 JJC203009 玩忽职守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 扣20分/次 出现JJC201009项行为的对技术或质量负责人的处理,出现JJC201010、JJC201012、JJC201013、JJC201014、扣3分/项 JJC201015、JJJC201019、JJC202007项行为的对机构负责人的处理 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等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数据失真实的 超出《等级证书》资格证书中规定项目范围进行试验检测活动的 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的 越权签发、代签、漏签试验检测报告的 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得分<70分时对其授权负责人的处理 工地试验室有JJC202004—5、扣5分/次 10 JJC203010 11 12 13 14 JJC203011 JJC203012 JJC203013 JJC203014 扣5分/项 扣10分/份 扣5分/类 20分 2005-6行为扣5分/项,2009、15、18行为扣3分/项 ● 15 JJC203015 JJC202007、JJC202014、JJC202017项行为时对其授权负责人的处理 ● ●:仅适用于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10

附件4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

— -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得分

母体机构得分

n —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数 — 权重

n=0时 =0 n=1~5时 =0.4

n=6~10时 =0.08×n n>10时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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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 (盖章) 1、资质等级: 2、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设立数量: 机构资质 3、证书号: 4. 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合同额(万元): 5、联系电话: 试验检测师助理试验 获证日期 (人) 检测师(人) 行政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持证证书号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持证证书号 质量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持证证书号 机构评价情况 项目监督部部级质省级质监自 评门或市级质监机构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机构评价备 注 扣分 监机构评价复核扣扣分 扣分 分 出借或借用试验检测等机构名称 直接确定为1 JJC201001 级证书承揽试验检测业D级 务的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等级证书或承直接确定为2 JJC201002 接业务的、伪造等级证D级 书的 3 JJC201003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并造直接确定为成质量标准降低的 D级 4 5 6 7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直接确定为JJC201004 现场检测项目有得分为D级 0分的 扣10分/份、存在虚假数据报告及其JJC201005 单次扣分不他虚假资料 超过30分 在《等级证书》注明的JJC201006 项目范围外出具试验检扣5分/参数 测报告的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直接确定为JJC201007 部、省级有关部门通报D 批评的 ★ 新增条款 新增条款 使用已过期的《等级证8 JJC201008 扣20分 书》和专用标识章的. 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9 JJC201009 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扣10分/个 管的 12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聘用信用差、重复执业的检测人员从事试验检JJC201010 测工作的,或所聘用的扣10分/人 试验检测人员被评为信用差的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扣2分/份、JJC201011 格;试验记录、报告存单次扣分不在代签现象的 超过10分 试验检测机构的变更未JJC201012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扣5分/次 手续 扣5分/试验评价期内,持证人员数检测师、扣3JJC201013 量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分/助理试验检测师 评价期内,试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JJC201014 扣10分/人 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评价期内,强制性试验JJC201015 检测设备配备不满足等扣10分/台 级标准要求 扣2分/台,试验检测设备未按规定JJC201016 单次扣分不检定校准的 超过20分 扣2分/处,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技JJC201017 单次扣分不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超过10分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JJC201018 不准确,试验检测报告扣3分/类 不完整(含漏签、漏盖章、盖错章) 无故不参加质监机构组JJC201019 织的比对试验等能力验扣10分/次 证活动的 合计 得分 100-扣分值 ★ ★ ★ 最低0分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 自评人: 市级质监机构:(盖章) 省级质监机构: (盖章) 部级质监部门:(盖章) 负责人: 评价人: 评价人: 复核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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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年度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 工地试验室名称或现场检测 (盖章) 项目 授权机构 授权机构 1、资质等级: 2、证书号: 资质 工地试验室设助理试验检测试验检测师(人) 立日期 师(人) 工地试验室或1、姓名: 2、持证书号: 现场检测项目3、职称: 4、联系电话: 授权负责人 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情况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项目质监部门自评扣 业主 省级质监机或市级质监机备注 分 意见 构复核扣分 构评价扣分 出虚假数据报告并造1 JJC202001 扣100分 成质量标准降低的 工地试验室未履行合2 JJC202002 扣100分 同擅自撤离工地的 3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JJC202003 部、省级有关部门通报扣20分/次 批评的 扣10分/ 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份,单次扣JJC202004 及其他虚假资料编写分不超过3报告 0分 聘用信用差或重复执业试验检测人员从事JJC202005 试验检测工作的, 或扣10分/人 所聘用的试验检测人员被评为信用差的 工地试验室或授权负JJC202006 责人未经母体机构有扣20分/项 效授权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扣10分 机构派出人员的 新增条款 新增条款 4 ★ 5 6 ▲ 7 JJC202007 ▲ 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扣5分/参8 JJC202008 务 数 工地试验室未按规定扣5分/试或合同配备相应条件验检测9 JJC202009 的试验检测人员或擅师·次、3分自变更试验检测人员. /助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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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测师·次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扣2分/台,满足要求的仪器设备、单次扣分JJC202010 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不超过20准的 分 扣2分/处,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单次扣分JJC202011 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不超过10分 扣2分/份,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单次扣分JJC202012 格;试验记录、报告存不超过10在代签现象的。 分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检测报JJC202013 告不完整(含漏签、漏扣3分/类 盖及错盖章),试验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要求 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未上报扣5JJC202014 试验检测不合格事项分/次 以及不合格报告 对各级监督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整改不闭JJC202015 合的或对监理工程师、扣20分/项 项目业主提出的检查意见整改不闭合 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JJC202016 项目未参加信用评价扣20分 的 严重违反试验检测技JJC202017 扣10分/项 术规程操作的 合 计 10 ★ 11 12 ★ 13 ★ 14 15 16 17 最低0 得分 100-扣分值 分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 ▲:仅适用于工地试验室

自评人: 业主单位(盖章)

授权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 市级质监机构:(盖章) 省级质监机构:(盖章) 评价人: 复核人:

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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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表

姓名 职称 年龄 身份证号 具体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扣分值 资质证书号 注册试验检测机构 工作岗位及职务 失信行为代码 信用等级 合计扣分 被评价人签名 年 月 日 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 评价人: 年 月 日 质监机构审核意见: 质监机构: 审核人: 年 月 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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