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场用电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商场用电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来源:筏尚旅游网


商场用电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0目的

明确物业部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时的相关程式序及其要求,确保商场内人身、财产的安全,

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商场内专柜及其公共的照明、线路、动力设备、电房及配电设备、外墙广告牌用电及霓虹灯的检查。

3.0工作原则

3.1消除一切用电安全隐患

4.0相关文件

4.1《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

4.2《物业部个人量化考核标准》

5.0职责

5.1物业部负责每月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专柜检查报告;

5.2物业部负责人负责对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项目进行跟踪解决。

6.0工作内容

6.1检查人员的组织

6.1.1用电安全检查工作由物业部负责人带领两名电工进行,需与专柜协调的,可要求营运部经理(主管)共同参与。

6.2检查规定及相关要求

6.2.1检查方式:用电安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定期检查为每月28日进行,不定期检查则在日常巡场检查中进行。

6.2.2检查项目

a)用电设施:是否有异常声响、生锈、密封件老化、漏电等现象;

b)线路:是否有超负荷、发热、老化、金属线祼露、乱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用电量、使用电子启动装置、被杂物挤压等现象;

c)配电箱:三相是否平衡,有无偏相现象;漏电开关是否正常、用电开关是否过载;接端子是否松动;接头是否凌乱、裸露、发热等;室外配电箱是否上锁,是否做好防淋雨措施;

d)强/弱电井:电井内有无易燃、助燃等物品的存在;

e)插座及拖板:是否采用封闭插座及拖板, 是否有串联、利用线拖或插座进行照明等现象;

f)抽查商场天花内的管线有无老化、电线是否裸露,有无套管、绝缘措施是否合理等现象;

g)外广场的灯具:有无松动,电线是否老化、裸露。

6.2.3检查结果的要求

a)相序平衡,无超负荷运行现象;

b)线路畅通,能良好的散热,无乱接乱拉、无杂物挤压现象;

c)接线端子及开关无松动、漏电、短路现象;

d)所有专柜的用电均在物业部审批允许的范围之内;

e)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从而保证所有用电正常运行;

f)对用电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在规定的0.5MΩ以上。

7.0相关记录

7.1《专项安全检查报告》

7.2《物业部工作记录本》

7.3《日常工作巡查表》

7.4《电房巡查表》

7.5《整改通知书》

7.6《用电负荷增/减容申请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