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援取消“内部往来”科目
因“内部往来”与“应收款”具有相同
之处,同属“债权”类科目,只是“应收款”是核算“外部”,而“内部往来”是核算“内部”。但“内部往来”是个双重性质账户,借方登记债权,贷方登记债务。这样容易造成虚增总资产现象,所以,建议取消
村级财务会计科目设置浅议
阴施建璋目前村级财务代理中心所使用的财务软件是根据2004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制度),该制度对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来一些不足方面,例如: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不够完整和坏账损失审批权限方面不够明确。现行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经过了七年时间的实践,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及地方各级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农村经济业务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许多原来没有触及的会计业务随着城乡建设一体化的步伐加快频繁出现在农村会计业务上。大量建设项目和配套资金一个接着一个,善后长效管理又延伸到了现行会计制度没有触及的新情况、新问题。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明显感觉到现行会计制度设立的总账科目不够适用,二级科目不够详细,这样或多或少影响到了财务报表编制质量,也影响到乡镇与乡镇之间,县与县之间以及
其他地区在同一属性经济业务核算方面存在二级科目归类上的差异,这样不仅不利于同一地区财务指标的对比,也不利于控制不合理的开支和不必要的支出。
为此,完善会计科目,对于准确把握会计核算,真实反映资产状况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1援可考虑增设“坏账清理”科目
“内部往来”科目。毕竟村级财务不同于专业合作社,没有经营性质,也没有触及税收。假如一定要区分出内部债权、债务与外部债权、债务,也可以在“应收款”和“应付款”下增设二级科目。所以,笔者比较赞同将“内部往来”分设在“应收款”与“应付款”下成为二级科目。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同一农户既有应收款又有应付款,造成核算上的差错,该抵扣的没抵扣,该结算的忘了结清;另一方面避免了资产负债表上的虚增资产和负债。
3援增设二级科目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每年年度终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无法收回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3)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存货;(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5)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6)毁损或报废的在建工程。事实上这些工作相当多的行政村没有操作,而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一方面不清楚各行政村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不可以自作主张处置这些存在问题的资
现行会计制度对管理费用、应付福
利费科目下设的二级科目只列举极少几个科目,已不能适应现阶段农村财务核算要求。按照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可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汇总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但目前该项工作明显滞后。如果各核算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和核算要求自行增设二级科目,一是缺少了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也不利于乡镇与乡镇之间、县
浙江财税与会计39税收管理SHUISHOUGUANLI与县之间,乃至省与省之间核算的统一性。由于缺乏统一规定,会计在账户处理时会分设在不同的科目,违背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同时也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展开。为此,湖州市农经管理部门在各乡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多年的提议下,2012年终于初步拟定了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为村干部报酬、办公费用、会议误工、书报费用、差旅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维修、宣传教育、村管理人员工资、组长补贴、招待费用、培训费用、考察费用、水电费、邮电通讯费、会计代理费、审计费、其他管理费用。对于应付福利费拟定了二级科目为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困难户五保户补助、烈军属补助、老干部补助、老人补助、环境卫生支出、村道修建、水电维修、征兵费用、民兵训练、公益水费支出、公益电费支出、治安消防费、其他福利费用。这样有利于财务会计准确把握经济业务核算要求,也有利于乡镇之间的财务管理要求。
4援规范“专项应付款”科目
现阶段,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涵盖的组织形式多样,除企业外,还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等等。这些组织不从事或较少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入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对这些收入征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不征税收入”概念。税法确定的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但因为各省市对不征税收入范围规定各不相同,特别是对上文中“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有不同理解。尤其是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制度对不征税收入与相关支出如何单独核算并无具体规定,对应关系模糊,故存在着以前年度作为不征税收入,以后却没有发生或少计相关费用支出等情况,造成部分单位少缴、漏缴企业所得税。注册税务师审核时难以把握,给委托单位带来税收风险,也给注册税务师税务审核带来执业风险。一、不征税收入各项目的具体定义及其含义对不征税收入核算和税务审核问题的探讨,首先应明确其概念、相关要求。1援财政拨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谈不征税收入核算现行会计制度在附注中提到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该科目核算机构专门拨付的专项建设资金。当收到上级划拨专项建设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当支付工程款项时,“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账户处理。同时,“借:专项应付款,贷:公积公益金”。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由于支付工程款项时,并没有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而是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如果遇到一个上百万元或近千万元的建设项目,有的需要跨年度施工,其资产负债表上所体现的“专项应付款”余额也许在百万元或近千万元,从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外债近千万元。而事实上,工程款项是随着工程进度和施工合同双方所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支付工程款项。这儿就造成了资产负债表与实际情况不实,影响了资产负债表填报的质量。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专项应付款”项目,使其反映的内容更接近实际,更易为人所
姻理解。
条例将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界定为各级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面主要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原则上不包括各级对企业拨付的各种补贴、税收返还等财政性资金,这样有利于加强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规范管理,同时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处理保持一致;二是对于一些国家重点支持的性补贴以及税收返还等,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需要,有可能也给予不征税收入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应由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来明确。2援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渊作者单位院德清县新市镇村
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冤
40浙江财税与会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