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果、蔬汁饮料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果、蔬汁饮料。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种类
果蔬汁饮料包括果汁(浆)和蔬菜汁(浆)、浓缩果汁(浆)和浓缩蔬菜汁(浆)、果汁饮料和蔬菜汁饮料、果汁饮料浓浆和蔬菜汁饮料浓浆、复合果蔬汁(浆)及饮料、果肉饮料、发酵型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果蔬汁饮料。
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果、蔬汁饮料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果、蔬汁饮料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1。
表1 果、蔬汁饮料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年销售额/万元 大型企业 ≥10000 中型企业 <10000且≥1000 小型企业 <1000 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T 47.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47.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的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107 饮料通则
GB 19297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1650 苹果及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1743 食品中的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红的含量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2534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制品中展青霉素含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5 抽样
5.1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5.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流通领域的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原则上应在食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一个月之前抽取样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根据抽检监测的需要确定是否抽样。
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抽样时,样品基数不得少于200瓶(听)。抽样时,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包装样品,抽取样品量至少为12瓶(听)(总量不少于2L),所抽样品3/4为检验样品,1/4为复检用备用样品(由检验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和备用样
品分别封样。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样量应在生产企业抽样量的基础上,增加1个包装,单独封样,作为样品确认的备用样品(原则上由抽样单位保管)。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指被抽检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
5.3 样品处置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所抽样品如有特殊储运条件要求时,在样品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要满足样品明示的储运条件。
5.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检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注明所抽检产品的类型。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果、蔬汁饮料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6 检验要求 6.1 检验项目
果、蔬汁饮料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果、蔬汁饮料检验项目a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铅 二氧化硫残留量 展青霉素b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GB 2762 GB 2760 检测方法 GB 5009.12 GB/T 5009.34 GB/T 5009.185 GB 2761 NY/T 1650 SN/T 2534 4 5 苯甲酸 山梨酸 GB 2760 GB 2760 GB/T 5009.29 GB/T 23495 GB/T 5009.29 GB/T 23495 序号 6 检验项目 糖精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GB 2760 检测方法 GB/T 5009.28 GB/T 23495 GB/T 5009.97 GB/T 5009.140 GB/T 5009.35 7 8 GB 2760 GB 2760 9 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c GB 2760 GB/T 5009.141 SN/T 1743 10 11 12 13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 酵母 GB 19297 GB 19297 GB 19297 GB 19297 GB 19297 GB 29921 GB/T 47.21 GB/T 47.21 GB/T 47.21 GB/T 47.21 GB/T 47.21 GB 47.4 GB 47.10第二法 GB/T 47.26-2003 GB 47.26-2013 14 致病菌d 15 商业无菌e GB 19297 注:a. 序号1-15为抽检项目。 b. 仅适用于以苹果汁、山楂汁为原料制成的产品。 c. 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d. 2014年7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检验致病菌,依据GB 19297或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测并判定。2014年7月1日(含)之后生产的产品依据GB 29921检测并判定。 e. 仅适用于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产品。2014年6月1日之前按GB/T 47.26-2003进行检测,2014年6月1日(含)之后按GB 47.26-2013进行检测。 6.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7 判定原则
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7.1 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
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7.2 检验的项目有不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 异议处理复检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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