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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饮用记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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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登记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 1、骗领《餐饮服务许可证》□,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范围经营□,其他□; 2、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未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或者采购、使用□或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或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5、未按有关规定备案和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6、未按有关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 7、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8、监督抽检不合格□; 9、违背诚信经营义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记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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