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铺乡质量兴县工作责任制
为明确各有关部门在质量兴县工作中的责任,推进质量兴县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对质量兴县工作负总责。 (一)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受委托,负责质量兴县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对质量兴县工作负总责。
(二)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负责编制年度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应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各项目标应尽可能量化,切合实际;同时应明确完成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三)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兴县工作联席会议,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推广基层工作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四)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各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五)领导组办公室在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组的具体日常事务。
二、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质量兴县工作负责
(一)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承担质量兴县的有关责任。
质监部门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总结推广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实施质量信用与信息发布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质检机构认可,认真实施食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各类企业质量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格食品等重点商品市场准入监管,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
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包括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工程检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推动各类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农业部门负责全面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建成一批高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农业部门负责把质量工作目标和实施名牌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扶持骨干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
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组织质量攻关;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质量工作和名牌战略。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药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交通、医疗、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单位)负责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逐步推广服务标准化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科技部门负责制定积极的科技,大力支持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扶持高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协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工业部门负责制定工业行业规划、产业、企业技术进步等措施,为开展质量兴县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指导、组织企业推动机制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财政部门负责对获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宣城市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为质量兴县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统计部门要发挥统计信息主渠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工业企业质量信息的采集和整理,为相关部门了解掌握质量工作现状提供统计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强化环境质量监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并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
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要加大对“质量兴县”工作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质量兴县工作进程,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支持质量工作;对获得国家或省市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获得国家或省市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的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相关部门根据县办公室要根据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意见、本部门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编制部门年度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并及时报送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设在县质监局)。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尽可能量化年度工作目标,并明确具体负责落实的股室、单位。
(三)组织对本部门质量兴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向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报告,并根据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具体工作部署。
三、各单位对辖区内质量兴县工作负责
(一)各单位负责辖区内质量兴县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对质量兴县工作负总责。
(二)各单位应根据办公室印发的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意见,确定质量兴乡工作的总体策略。要全面组织开展“质量兴乡(镇)”活动,制定“质量兴乡(镇)”方案,明确当地质量振兴目标、步骤、措施。
(三)各单位要组织召开本乡镇开展质量兴乡(镇)工作的联席会议,根据本乡镇质量兴乡(镇)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部门。
(四)各乡镇要加强对质量兴乡(镇)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所辖区域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解决问题,并及时向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切实落实质量兴县工作问责制度
鉴于“质量兴县”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进而形成“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作局面。为使“质量兴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行问责制度,对贯彻、落实《方案》不积极、主动,行动迟缓甚至消极被动应付的乡镇与部门实行通报批评,以示告诫。对因工作不力、工作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白马铺乡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会议制度
一、白马铺乡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会议每年召开1次,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年上半年。开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知。
二、会议由县组织召开,并由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三、领导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应及时安排其他同志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邀请领导组成员以外的相关部门派人列席。
四、会议内容由领导组组长确定,由领导组办公室及时通知到与会成员。
五、领导组会议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妥善保管,休会期间,由领导组办公室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六、会议结束后,领导组办公室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将议事内容向县汇报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
白马铺乡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
白马铺乡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是质量兴县工作领导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质量兴县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一条 收集各成员单位质量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以此为基础拟订质量兴县年度工作计划,提交领导组会议审议。
第二条 组织、协调、指导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第三条 承担领导组会议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贯彻领导组会议做出的决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决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
第五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质量兴县工作的意见、建议,为领导组决策提供参考。
第六条 负责将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报送的信息编辑成简报,及时上报县并印发至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同时与新闻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第七条 起草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具体组织年度考核验收,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质量兴县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第 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