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北京明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个人):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经营工作和接待任务的地日益增加,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车维护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考虑,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一、车辆现状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时间: 车辆状况: 完好 。 登记车主: 。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2、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在使用该车辆办理公务时,经核定合理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存车费、合同期内年限发生的年检费及保险费用;
3、甲方除承担第二条第2款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由该车辆使用造成的费用及法律责任。
4、甲方对于该车辆除使用权外的其他物权纠纷一概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该车辆用于公司事务使用时,享有第二条第2款中相应费用报销的权利。
2、乙方应在 时,经总经理签批确认后,凭正式发票办理费用的报销。 3、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安全驾驶并及时维护保养;
4、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期间造成的任何侵权责任(含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驾照复印件各一份,供甲方留存。
五、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签订本协议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内容使用车辆。
六、本协议有效期 二 年,自 2015 年 1月 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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