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申请书
编号:( )字申( )第 号
申请单位(个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监制
申请单位(个人)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主管机关采砂用途(自用或经营)采砂数量(立方米)种类(砂或石)开采方式(人工或机械)采砂范围(附平面位置示意图:)
采砂深度弃料堆放或回填地点和方式开采期限采砂批准数量(立方米)临时设施建筑拆除等其他要求:授权的河道主管结构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主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采砂许可证编号注:凡超过批准的采砂范围、深度、数量的,申请人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填表说明:
一、 从“申请单位”到“开采方式”栏由申请人填写;
二、 从“采砂范围”栏开始由水利部门填写和绘制;
三、 “采砂范围”一栏应明确标明面积、形状及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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