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筏尚旅游网
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则

(一)编制的目的

提高学校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应变能力,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美丽校园”,努力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办学目标。

(二)编制的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预防处置聚集事件若干规定》、《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全校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破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严重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具体指:

1.祸患 事件。主要包括:地震、风灾、水灾等。

2.紧急事件。主要包括:师生非法集会、、绝食、示威、静坐、;学生罢课、教师罢

教、职工罢工以及师生员工罢餐;扰乱正常教学、科研、管理、会议事件;重大泄密事件;“”等邪教组织浸入、煽、;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师生自(残)杀、被劫人质;群殴、械斗以及打砸抢公物;学生多人被

陷入传销、受骗上当;师生被杀;利用计算机网络设置病毒程序,进行干扰破;爆炸与恐活动;外籍人员来校学习、工作中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重大伤、病、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案案件等。

3.意外事故。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急性中毒、放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师生猝死、严重受伤、坠楼、溺水、触电;实验室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

4.公共卫生事故。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聚集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衍生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校园内发生的聚集事件及其他危害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工作原则

1.统领导原则。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统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事件组织和参与人员的归属情况及事件发生地点,确定主要负责处置的学院、部门(单位)。

3.快速反应原则。事件发生后,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知情者、信息员、值班人员等要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4.坚持疏导、防止激化、区别对待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全过程,坚持依法处置,综合运用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进行处置。加强说服教育,防止事态激化和扩大。对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5.尽可能减少损失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6.各方无条件配合原则。一切听从指挥,服从大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不推诿、拖拉、扯皮。

(二)工作要求

控制事态,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具体要求如下:

1.注意工作方法。在校委、行政的领导下,各学院、部门(单位)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

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

则,处置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慎重、依法、有序开展工作,防止因言语、行为等方法不当激化矛盾。

2.迅速封锁现场。事件发生后,所在学院或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报告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不得贻误时机。接报后根据事态发展性质、规模,及时报告校领导,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妥善采取措施,迅速封锁现场,控制事态发展。

3.依法采取有力措施。情况紧急和必要时,配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事态。

4.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稳定大局、调查事件原因、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等各项工作。

四、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委校长

副组长:委副副校长X委委委员

成员:校办(外事办)、组织部(部)、宣传部、人事处、工会(离退办)、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人武部)、总务基建处(后

勤服务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总支。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兼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领导和组织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校校级带班值班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听取对突发事件事态的发展情况的报告,分析、判断和研究事态的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地作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制定相关,采取有效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督导、检查校内各学院、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落实情况;做好对本校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事态发展、处理的重要情况以及下一步对策建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事项;协调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校内各相关单位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

单位作出处置建议。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小组及主要耳只责

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小组

各类别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小组即为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小组。

2.主要职责:

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汇总、综合情况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并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直接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各学院应结合实际,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同时成立由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下属副、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工会、辅导员、班主任、骨干教师等为主要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主任。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总支、院长迅速带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到事发地点接受指令,按照统部署做好本院教师和学生的工作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重要仪器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止破。对重点实验室等要害部位,要专人负责守护,加强控制,防止破。

(四)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

各成员单位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履行相应的职责。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各成员单位要在平时加强管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平安办(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并提供给领导小组。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负责人迅速到位置接受任务。

负责领导小组研究突发性事件紧急会议的召集和记录,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工作的落实。

督促各相关部门和主要事件发生部门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递交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结果、原因、后续工作等)。

校办:

1.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职能部门工作执行和进展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提供给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归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保持与上级有关行政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行政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按照上级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在接报事故发生的二小时内向省、市有关部门报送事件简要经过、学校正在采取的措施等信息,信息内容要求准确、及时、适宜,并做好事态进展的续报工作。

3.负责协调对上级主管部门、参与抢救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协助事件突发部门做好当事者家属的安抚以及事件善后的工作。

4.负责安排并检查总值班到岗情况、关键岗位到岗情况及各单位部门的值班到岗情况,负责将各级值班名单及通讯联络方法分送给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小组成员。负责

确保全校通讯畅通。

5.负责加强对外籍教师、留学生的安全保卫、生活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劝阻外籍人员介入;防止中外学生发生冲突。

6.关注外籍教师、交流生和留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其他相关学生的思想动态;负责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现的可疑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有关指示向安全机关和通报情况。

组织部(部):

负责事件处置工作中干部履职情况督查,处理涉校内外民主派、宗教人士意见分歧。

宣传部:

1.负责对校园网、校报、宣传栏和与学校相关的各类BBS、微博、微信的监控和管理,并负责做好正面的引导和宣传;负责加强对学校网站的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问题信息,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删除有害信息,对一些重要的信息在删除前作好留存处理;每天汇总网络动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舆情。

2.关注新闻媒体对学校突发事件的报道和收集社会、师生对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并作好相应新闻宣传工作;关注网络舆情,做好网络引导工作,对于网络上恶意诽谤、造等行为,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以学校统口径向全校师生发布突发事件的公告,公布事实;向师生简要通报事件情况、学校采取的措施以及要求师生共同配合的工作、警示等。

4.统宣传口径;归口联系新闻媒体和突发事件宣传材料的报送,做好对新闻单位的接待联系工作。

教务处:

1.加强教学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负责协调教学任务工作。

2.负责大型考务工作安排;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教学情况。

工会(离退办):

1.负责组织各分工会,在事件发生时,配合学校、单位部门政负责人与教职工加强沟通,正确引导,协助做好教职工思想动态排摸和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与各学院、各部门的紧密联系,掌握离退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退休相关的解释说明工作。

人事处:

1.加强与各学院、各部门的紧密联系,掌握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负责做好人事人才相关的解释说明工作。

2.根据教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学工部(学生处、团委):

1.负责落实辅导员工作网络,保持与各学院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及时协调处理紧急问题,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思想动态。

2.立即赶赴事故单位或场所(指学生事件),关注事件主要人物的动向,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处理事故现场的其他事宜。

3.参与并做好对上级主管部门、抢救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指学生事件),协助事件突发部门做好当事者家属以及善后的工作,特别是协助事件突发部门做好对伤亡者家属的安抚接待工作。

4.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络,做好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理赔、索赔等相关事宜。

5.负责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学生干部网络,充分发挥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负责组织发动学生会干部制止相关学生的不轨行为,对学生进行劝说,安慰有关学生等工作;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负责统学生社团骨干的思想,引导学生社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6.负责学生思想动态的排摸,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思想状况。

7.负责学校校园广播电台管理。

8.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根据事件的性质(指学生事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总结工作经验。

计划财务处:

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统筹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事件发生时现场配合实验室进行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处理。

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总结工作经验。

保卫处:

1.接报后立即向校办和学校总值班报告情况,同时赶赴事故单位或场所,设置保护区,维持秩序。

2.密切关注校园安全稳定动态,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小组通报现场处置情况。

3.增强值班力量,负责部署各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等目标的巡查,严防敌对分子趁机破和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防止外来人员串联和搞破活动。

4.负责将趁机故意捣乱、及搞流氓活动的不法分子迅速带离现场。在需要地方警力帮助的情况下,负责拨打110,请求增援,并配合依法查处。

5.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工作。

6.负责与、安全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并积极配合、安全机关开展就地取证工作。做好、安全机关的接待工作。

7.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总结工作经验,落实责任追究。

总务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

1.根据案情的预测,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各类物资的储备、调度工作;确保供水、供电、车辆、食宿等的正常高效运转。

2.负责与上级防疫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负责联络防疫部门请求支援并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负责对传染病人或病人第二层次接触者的隔离工作;负责对病人住过的寝室(房间)、病人住所的楼层走道和所有公用楼梯(电梯)、病人使用过的会议室、娱乐室及大厅、走道等地的消毒工作;组织人员负责对易感人群进行随防、监测工作;专门人员,负责对有关单位、部门防疫工作的指导;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医情。

3.负责加强学生宿舍区的管理及公寓楼值班人员的管理,严格值班制度,切实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并确保在事件发生时,及时严格执行校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协调小组的命令,保证学生宿舍区电源、通讯等的畅通。

4.负责加强对伙食质量、价格和卫生的监督、管理,以避免引发其他矛盾。

5.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

6.负责建设工地、维修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在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

合处理校园建设安全生产事故。

7.做好征地拆迁、土地置换、校内经营服务工作中的谈判工作,并及时做好思想化解工作。

8.负责做好医务人员派遣工作,加强值班,增强医务救治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医疗救护等工作的正常运转;赶赴现场,全力抢救;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负责联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求支援。

总务基建处下属的各机构负责人等均为二级责任人,必要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小组可直接指挥总务基建处二级责任人处置有关事项。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负责对校园网的监控和管理。为校园内网络的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校园网的安全有效运作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110指挥中心:

1.非工作时间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通知相关单位、部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值班人员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负责人迅速到位置接受任务。

2.在相关领导和负责人没有到达现场前,代行现场指挥协调的职责。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常规要求

1.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加强校、院两级值班制度,增强值班力量,保证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和一名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岗负责学校总值班。值班人员应当24小时保持通讯,保证联络畅通。

各部门单位也应加强值班,各学院有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在岗负责学院值班工作,并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2.信息每日一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根据要求,涉稳工作信息每日一报(必要时随时报告),各单位、各部门于每天下午3:00前上报平安办、校办,经学校领导审核后归口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事件,除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外,还要向主管部门和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报送相关信息归口校办。

(二)物资保障

保卫处、总务基建处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三)经费保障

学校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

(四)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论坛、视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师生正确对待突发事件。

(五)人员保障

各部门和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后能够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应急队伍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加强演练提升处置能力。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基建处等承担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

六、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

突发聚集事件事态基本平息,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一般突发事件由校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学校组织力量进行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损失、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回复计划,并迅速实施。事件结束后,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件的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必要时由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工作组,组织

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七、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平安校园的考核。

学校由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学院由政一把手负总责,除各学院外的其它各部门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级分管领导具体抓。学校按照事故处置“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其它

本预案由平安办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精神制定的相关分项工作预案,详见附件。非学校主办由学校承办的大型考务、大型活动等需按要求另行制定专项预案。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废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