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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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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式有什么

⼯程是由团队来完成的,既然是⼀个团队,就不可能做的到每⼀步都很完美,所以就会出现错误,当出现错误的时候应该⽤什么⽅法?⼯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式有什么?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精华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出现的原因

1、技术原因: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地质情况判断错误,以及采⽤了不适合的施⼯⽅法或施⼯⼯艺等。2、管理原因:施⼯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失准,以及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施⼯企业盲⽬追求利润⽽不顾⼯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段或修改⽅案追加⼯程款,甚⾄偷⼯减料等

4、⼈为事故和⾃然灾害原因。⼆、⼯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式

1、返修处理当项⽬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不影响使⽤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承载⼒,重新满⾜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或改作其他⽤途。

3、返⼯处理当⼯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处理。

4、使⽤当⼯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法处理后⽆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要求和安全要求,⽽⼜⽆法返⼯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使⽤的决定。

5、不作处理⼀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产⼯艺和使⽤要求的。⼯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如,某些部位的混凝⼟表⾯养护不够的⼲缩微裂,不影响使⽤和外观,也可不作处理。

(2)后道⼯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混凝⼟结构表⾯的轻微⿇⾯,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刮涂、喷涂等弥补,也可不作处理。再⽐如,混凝⼟现浇楼⾯的平整度偏差达到1Omm,但由于后续垫层和⾯层的施⼯可以弥补,所以也可不作处理。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结构安全和使⽤功能的。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法后仍不能满⾜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三、施⼯过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的⽣产条件或按规定的⽅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的,由⼀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可根据施⼯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段、变形缝等进⾏划分”。国家标准《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01)规定:

1.检验批应由监理⼯程师(建设单位项⽬技术负责⼈)组织施⼯单位项⽬专业质量(技术)负责⼈等进⾏验收;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和⼀般项⽬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主控项⽬是指建筑⼯程中对安全、卫⽣、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的检验项⽬。因此,主控项⽬的验收必须从严要求,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除主控项⽬以外的检验项⽬称为⼀般项⽬。

(⼆)分项⼯程质量验收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01)规定:分项⼯程应按主要⼯种、材料、施⼯⼯艺、设备类别等进⾏划分。分项⼯程可由⼀个或若⼲检验批组成。

1.分项⼯程应由监理⼯程师(建设单位项⽬技术负责⼈)组织施⼯单位项⽬专业质量(技术)负责⼈进⾏验收。2.分项⼯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三)分部⼯程质量验收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01)规定:分部⼯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程较⼤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特点、施⼯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分为若⼲⼦分部⼯程。

1.分部⼯程应由总监理⼯程师(建设单位项⽬负责⼈)组织施⼯单位项⽬负责⼈和技术、质量负责⼈等进⾏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程的勘察、设计单位⼯程项⽬负责⼈和施⼯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也应参加相关分部⼯程验收。

2.分部(⼦分部)⼯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9个分部⼯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施⼯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施⼯过程的质量验收是以检验批的施⼯质量为基本验收单元。检验批质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使⽤的材料不合格,或施⼯作业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等原因所致,按照《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其处理⽅法有:

1.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后重新进⾏验收;2.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要求等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应通过验收;

3.当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结构安全和使⽤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功能,则必须进⾏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但能满⾜安全使⽤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案和协商⽂件进⾏验收,责任⽅应承担经济责任;

5.通过返修或加固后处理仍不能满⾜安全使⽤要求的分部⼯程、单位(⼦单位)⼯程,严禁验收。

根据上⾯给⼤家的资料。⼯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式有很多,可以修补,返⼯。只要没有达到要求,就必须返⼯直到合格为⽌,但是实在不能返⼯的项⽬,就必须按照规定报废处理。所以,在⼯程上还是需要精益求精。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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