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旧村改造安置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1 页 共 3 页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有效调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安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用于建造垂直房所用的 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以转让价 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同时该地基所延伸的权益归乙方享有,如村两委规定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参加权益分配,则由甲方享有。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所转让的宅基地在上级有关部门准予甲方安置时,甲方有责任无偿、及时地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直至房屋建成竣工及房地产过户。乙方如将该宅基地面积用于店面竞标,甲方也有责任无偿配合。
二、乙方将房屋建成后,如允许该房地产过户,甲方以及共有权人应当积极配合,并不能以任何名义再向乙方索取任何款项和费用。该房地产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保证本宗旧改安置地块产权清晰,若该地基的产权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用等。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后不得将该旧村改造安置的宅基地使用权再转让或赠与。
四、本协议书生效后,该地基的价格不受任何环境和市场价格影响而变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违约。
五、甲方下列行为视为违约:
1、甲方及共有权人反悔或因反悔等原因引起乙方对该地基无法及时动工建造; 2、因该安置地基面积的确权问题而得不到及时安置;
3、甲方不遵守村两委关于安置户旧房拆除规定而延误乙方动工建造;
4、甲方及共有权人在乙方房屋竣工后,在允许过户的情况下甲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在该地基产权过户时向乙方提出无理要求。
六、违约责任:在乙方不存在违约而由于甲方及其共有权人原因引起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归还该宗地基转让款 元人民币。并赔偿因建房需要的前期投入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转让款、建房成本以及违约或反悔时该
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与宅基地转让价加建房成本后增值差价的部分。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且甲方自愿赔偿乙方 元人民币。
七、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将该旧村改造安置的一切资料、凭证交付给乙方保管,并授权乙方全
第 2 页 共 3 页
权代理甲方签订此地块上的任何旧村改造协议并参与宅基地选位投标。
八、本宗旧改安置地块所需的________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退回也由乙方所有。
九、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在________天之内付清全部转让款,甲方应出具收据。
十、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共有权人: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 3 页 共 3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