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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开发酒店项目初步协议1

来源:筏尚旅游网
投资合作酒店项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西角村委会西角村92号户主权属下的宅地(含住房)一块东西长约45米,南北宽约23米,共约1000平方米左右,评估值约100万元左右成为此项目的合作股东。

2、乙方全权负责投入现金承建合作的项目(西海湾便捷酒店)一栋,建设规模高约 4 层、长 35 米、宽 17 米,按三星级的标准设计装修配套(50个标房),投资金额约400万元左右成为此项目的合作股东。

3、在甲乙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交付出伍万元立即选定日子动工拆除原有的房屋,接着挖地基下基础,完成第一层土建之后再退还给乙方,双方协定在2014年7月1日前竣工营运。

4、在酒店封顶的时候,甲方投入10万元作为营运保证金,然后乙方在2015年和2016年的纯利润收入中扣返给甲方,每年返还五万元,共两年内还清。

5、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地块,该项目西海湾便捷酒店的拆迁补偿

款金额400万元左右按以下方式退还:前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甲方占10%,乙方占90%,前201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甲方占20%,乙方占80%,前2014年7月1日至2029年7月1日,甲方占30%,乙方占70%,前2014年7月1日至2034年7月1日,甲方占60%,乙方占40%,土地以及其它费用全部属于甲方。

6、投资合作项目(西海湾便捷酒店)的时间是20年,自该酒店2014年7月1日试业营运开始至2034年7月1 日止。合同期满后该酒店经营权以及该酒店、土地使全部返还用权给甲方所有。

7、在投资合作的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酒店以及土地作为抵押物抵押或转让买卖给任何个人私人小额贷款公司国有商业银行,否则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后果自负。

8、自该酒店2014年7月1日试业营运开始至2020年7月1日,即前6年酒店每年的经营纯利润分配如下:甲方占15%,乙方占85%。

9、在合同合作期间内第7年开始一直到合同期止(2020年7月1日至2034年7月1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管理该酒店,会计、出纳由双方安排,酒店每年营业纯利润分配如下:甲方占45%,乙方占55%。

10、合同期间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要求退还此酒店的建筑费用(即是入股资金)都属于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要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1、在合同期间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否则要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14、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满国柱、满金忠、满其峰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从双方法定人签字加盖单位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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