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1. 石雕名称、规格、等如下表:
名称 材质 规格(高*长*宽)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 注
2. 甲方通过对乙方的石材样品及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后,同意向乙方购买《表一》中的石雕,以及同意下文中载明的有关服务。
第一条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
写: )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进度
1. 付款方式:甲方所有付款应通过现金或银行汇款支付给乙方。(现金依乙方收为据,银行汇款依银行汇款回单为据) 2. 付款进度:
(1)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按合同价的30%支付给乙方定金款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收到定金后开始备料加工; (2)乙方将石雕加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价的30%支付给乙方进度
款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收到进度款后安排装车运输安装施工;
(3)乙方将石雕安装完毕,甲方应在一周内俺安排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剩余货款 元(人民币大写: )。
1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如果未按照甲方要求加工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2. 年 月 日内完成施工。
3. 乙方加工石雕完毕甲方未能按时验收付款,甲方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总货款1% 来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
方协商提出解除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解除合同货款20%的补偿金。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
独变更、修改本合同,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
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
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开工日期,甲方验收合格,并按本合同规
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 本合同共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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