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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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开展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标准计量所:
现将《开展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仙游县质监局开展制造伪劣假酒
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推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切实解决仙游县制造伪劣假酒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提升酒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7月2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结合仙游实际,特制定全县酒类产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治理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造伪劣假酒的违法行为,促进仙游县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制造伪劣假酒的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酒类产品的生产、加工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产品的生产加工的经营行为。
----协管员对辖区内酒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普查、整治率达100%。【注: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国质检函(2005)781号] 定义是指由7人以下(属于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本村或者本乡消费者的食品加工单位】
----酒类生产、加工治理整顿。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符合产业的,要严格按市场准入制度要求进行规范提高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无法规范后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督促其关停并转,实现我县酒产品的生产加工业整治和提高率达100%。
----对制造伪劣假酒违法行为或无证生产加工酒产品的要上报县组织取缔。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开展对证照齐全的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添加剂使用、产品检验、产品销售全过程规范,建立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2、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酒类生产企业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帮助提高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3、对无证无照的或制造伪劣假酒的加工黑窝点报县组织相关部门按《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进行取缔,对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
1)普查阶段(2009.7. 15—8.20)。组织召开协管员会议,动员、布置开展全县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工作。下发普查表,开展为期1个多月对制造伪劣假酒和酒类生产加工进行地毯拉网式普查,要求将普查情况于2009年8月16日前上报县质监局。
2)专项整治阶段(2009.8.21—11.20)。局机关相关股室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进行重点整治,按本方案要求分类进行整顿,对制造伪劣假酒或无证无照酒类罢窝点严格予以取缔,达到“取缔一批,规范一片”的整治目标,着力提高我县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规范提高阶段(2009.11.21—12.20)。在前二个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县有证照的、基本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条件的酒类生产加工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总结专项整治成果向县食安委汇报。对屡教不改、存在严重酒类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上报县的企业诚信度不良名单。
五、专项整治要求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相关股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具体经办人。协管员要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力求100%普查到位,在普查的基础上按本方案要求分阶段、分类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2、突出重点、确保成效。要求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仙游县一直以来存在的制售假酒的突出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应组织取缔的上报县坚决予以取缔。
3、畅通信息、形成合力。在这次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中,协管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把普查情况于8月15日前及时报送县食品办,并抄报县质监局食品股进行汇总梳理,形成详细的整治安排表,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专项整治普查表、统计报表各一份
附件
仙游县开展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普查表
乡镇、街道(盖章): 日期: 序号 生产加工点名称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注:本表由各乡镇协管员填报。本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县食安办、一份抄报县质监局、一份留底作档案用。本表要在8月15日前报送。
仙游县开展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日期: 本辖区所有整治出动执召开专项整治生产加工业法人员数 专题会议多少总数 次 酒类产品 产许可证) 有证照的酒类产无证照的品加工业无营 可证整治情况 每阶段汇总数 查处多少家 生产企业数(有生品加工业数 有营业执照 有卫生许可证 业执照 生许 单位主要领导: 经办人:
注:本表由各乡镇协管员填报。在这次专项整治中,本着对企业或加工业负责,为了慎重考虑要求本表格须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过目把关,签字确认后于每阶段结束前5日上报一份给县食安办,一份给县质监局,一份乡镇留底。
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开展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标准计量所:
现将《开展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仙游县质监局开展制造伪劣假酒
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推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切实解决仙游县制造伪劣假酒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提升酒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7月2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结合仙游实际,特制定全县酒类产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治理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造伪劣假酒的违法行为,促进仙游县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制造伪劣假酒的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酒类产品的生产、加工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产品的生产加工的经营行为。
----协管员对辖区内酒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普查、整治率达100%。【注: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国质检函(2005)781号] 定义是指由7人以下(属于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本村或者本乡消费者的食品加工单位】
----酒类生产、加工治理整顿。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符合产业的,要严格按市场准入制度要求进行规范提高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无法规范后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督促其关停并转,实现我县酒产品的生产加工业整治和提高率达100%。
----对制造伪劣假酒违法行为或无证生产加工酒产品的要上报县组织取缔。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开展对证照齐全的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添加剂使用、产品检验、产品销售全过程规范,建立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2、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酒类生产企业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帮助提高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3、对无证无照的或制造伪劣假酒的加工黑窝点报县组织相关部门按《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进行取缔,对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
1)普查阶段(2009.7. 15—8.20)。组织召开协管员会议,动员、布置开展全县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工作。下发普查表,开展为期1个多月对制造伪劣假酒和酒类生产加工进行地毯拉网式普查,要求将普查情况于2009年8月16日前上报县质监局。
2)专项整治阶段(2009.8.21—11.20)。局机关相关股室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进行重点整治,按本方案要求分类进行整顿,对制造伪劣假酒或无证无照酒类罢窝点严格予以取缔,达到“取缔一批,规范一片”的整治目标,着力提高我县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规范提高阶段(2009.11.21—12.20)。在前二个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县有证照的、基本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条件的酒类生产加工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总结专项整治成果向县食安委汇报。对屡教不改、存在严重酒类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上报县的企业诚信度不良名单。
五、专项整治要求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相关股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具体经办人。协管员要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力求100%普查到位,在普查的基础上按本方案要求分阶段、分类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2、突出重点、确保成效。要求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仙游县一直以来存在的制售假酒的突出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应组织取缔的上报县坚决予以取缔。
3、畅通信息、形成合力。在这次制造伪劣假酒专项整治中,协管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把普查情况于8月15日前及时报送县食品办,并抄报县质监局食品股进行汇总梳理,形成详细的整治安排表,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专项整治普查表、统计报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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