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常见并发
及处
急性放射反应一般经对症处理或停止放疗后多可逐步恢复;放疗的后期反应一旦 发生,则不容易恢复,故以防止为主。
1. 放疗不良反应的预防措施
(1) 放射野内局部做好准备,如拔除严重龋齿、控制病灶的局部感染以及伤口愈
合等。
(2) 注意患者是否伴有可能增加正常组织放射敏感性的因素,如曾接受化疗、糖
尿病、 动脉硬化等。
(3) 精心设计放疗计划最关键,特别注意相邻野间热点问题(即放射剂量重叠)
和各种
正常组织的耐受量,严重不良反应如放射性截瘫必须避免。
(4) 放疗期间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急性放射反应。
2.放疗不良反应的治疗原则 ?激素可以减少渗出,防治炎症进一步扩展。对于开放
部
位(如肺)的放疗不良反应,多伴有细菌感染,抗生素的使用有助于控制放疗不良反 应。大量维生素可促进代谢。并积极对症处理,以减轻患者症状,另一方面避免急性 反应转向后期反应。
一、 全射反应 ? 主要是一系列的功能紊乱与失调, 无力、
虚弱、 低热、
表现为疲乏
食欲下降、恶心呕吐、睡眠障碍等。予扶正益气、安神、营养支持、补液等对症处理。
1、放射性皮肤损伤, l 、 2 级皮肤损伤,可继续放疗,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
摩擦
刺激,外用比亚芬; 3、 4 级皮肤损伤,喷洒“金因肽”,必要时应停止放疗;伴感染
者抗生素治疗。
2、骨髓抑制(一系或三系减少) CSF) 、 ?rhEPO 、 IL-11 、
,升白药物( G-CSF 或 GM-
生血中医药治疗,加强营养,防治感染、出血,必要时成分输血。
二、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
1、放射性急性脑水肿,甘露醇、速尿、皮质激素治疗。
放射性脑功能减退及智力下降,神经营养药、 ATR细胞色素G脑血管舒张剂、活血 化淤中医药治疗。
2、放射性垂体损伤(垂体功能低下、垂体危象、垂体卒中) ,根据内分泌检查予
激素 替代治疗。
3、放射性癫痫,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咬伤、骨折,予苯巴比妥钠、地西泮治疗。 4、放射性脊髓损伤(为严重放射并发症,一旦发生难以治愈,以预防为主,脊髓剂
量
控制 素、
高压氧治疗等。
三、头颈部并发症
<45Gy22-/25F) , 对症应用大量维生
神经营养药物、
皮质激素,
1、周围神经损伤(包括脑神经、交感神经干和神经节、腰骶神经丛) ,预防为主,
血
管活性药、神经营养药物、糖皮质激素、高压氧治疗等。
2、放射性耳损伤(听力下降、鼻咽癌根治性放疗后 2 年耳聋发生率可达 55%,再
程放
疗 87-91%、中耳炎) ,对症改善局部循环、抗感染。
3、放射性鼻损伤(鼻粘连、放射性鼻炎、鼻出血) ,对症鼻腔冲洗、滴鼻液,出血
予
填塞,止血措施无效可做同侧颈外动脉结扎止血。
4、 放射性眼及附件损伤 ( 结膜炎、 角膜溃疡或穿孔、
晶体混浊、 视力下降、 全眼球炎、
失明等 ) ,放射性白内障。泪道冲洗、涂金霉素眼膏,高压氧舱、皮质激素治疗,白内
障手术。
5、放射性口腔黏膜炎,金因肽喷于口腔黏膜,洗必泰含漱剂漱口。
6 放射性口腔干燥症,保持口腔卫生、舒雅乐催涎剂、中成药养阴生津、清热利咽
等。
7、放射性龋齿,放疗前拔除病牙,保持口腔卫生,使用含氟牙膏,放疗 2 年内不能
拔 牙。
8、放射性颌骨坏死,放疗前洁牙、拔除病牙,早期对症高压氧、抗生素治疗。 9、放射性甲状腺损伤(甲减、甲状腺结节、弥漫性甲状腺肿) ,定期甲功测定,甲
状
腺素治疗等。
10、放射性颞颌关节障碍,无特效疗法,放疗期间和放疗后坚持开口锻炼。
放疗性头颈部软组织纤维化,重在预防,放疗期间和放疗后坚持颈部锻炼。
四、胸部并发症
1、放射性食管损伤(急性黏膜炎、溃疡、穿孔、狭窄、瘘道) ,行软质无刺激性饮
食,
对症抗炎、激素、止疼治疗;穿孔、形成瘘道者行鼻饲、胃造瘘、支架、肠外静脉营 养;狭窄者予对症扩张或内镜下置入支架。
2、放射性肺损伤(急性肺炎、慢性肺纤维化、咯血) ,予通畅气道,吸氧、祛痰
和扩
张支气管;皮质激素、抗生素治疗,重症按呼吸衰竭给予人工辅助通气。垂体后叶素 治疗咯血。
3、放射性心脏损伤,预防为主,对症吸氧、营养心肌、强心、激素、利尿、止痛、
心 包穿刺。
4、臂丛神经损伤,血管活性药、神经营养药物、糖皮质激素、高压氧治疗等。
五、腹部并发症
1、放射性胃损伤(黏膜糜烂、溃疡、出血、穿孔) ,对症止吐、抗溃疡治疗,对穿
孔、
严重出血者行外科治疗。
2、放射性肝炎,保肝药物,治疗腹水。
3、放射性胰腺损伤(内外分泌功能不全)萄多酚促胰腺细胞增殖治疗,对症予胰
酶、
胰岛素及支持治疗。
4、放射性肾损伤,预防为主,降压、利尿、透析等对症支持治疗,无特殊治疗。
放射性肾上腺损伤,抗氧化、抗自由基、改善微循环药物治疗,激素替代治疗。
六、盆部并发症
1、放射性直肠损伤,调整饮食,对症予止血、止泻、消炎止痛,收敛、黏膜保护剂
如
思密达等;症状严重者暂停放疗,补充静脉营养及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抗生素。
2、放射性膀胱输尿管尿道损伤,膀胱炎予抗感染、止血、消炎对症治疗,膀胱冲
洗;
膀胱严重挛缩手术治疗,瘘道形成手术治疗等,输尿管狭窄、尿道梗阻行手术治疗。
3、子宫宫颈放射性损伤(疼痛、出血、坏死、溃疡等) ,对症予止痛药物、激素
替代、
输血、清创等,严重外科手术、子宫切除等。
4、外阴放射性损伤(萎缩、疼痛、溃疡、阴道口狭窄等) ,对症行激素软膏、止
痛药
物、清创术、扩张阴道口、植皮、手术处理等。
5、睾丸腺放射性损伤(不育、睾酮水平低下),维生素E、睾酮替代治疗。 6、卵巢腺放射性损伤(月经不规律、早绝经、不育、雌二醇水平降低)雌激素替代
治 疗。
7、腰骶神经丛神经损伤,预防为主,血管活性药、神经营养药物、糖皮质激素、高
压
氧治疗等。
七、儿童放射性损伤 (脊柱畸形可行骨科矫正手术,发育异常、生长迟缓根据临床
检查予激素替代等治疗,无特殊疗法) 。
八、其他
1、放射性肌损伤(肌力下降、肌萎缩、疼痛、水肿) ,无理想治疗方法、预防为
主。
2、放射性骨、关节损伤(骨生长抑制、骨折、骨髓炎伴骨坏死,关节破坏、关节间
隙
变窄、僵硬、强直、活动受限和疼痛) ,重在预防,功能锻炼、预防感染和外伤、手术 治疗。
3、放疗后继发癌症(放射性白血病,第二实体肿瘤如甲状腺癌、肉瘤、骨肉瘤等)
治
疗同原发肿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2025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