铣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Q/XX169-2010
1 目的
规定钻床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操作规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所属公司各生产车间、操作工人。 3 操作规程
3.1 开机前必须熟悉刨床的操作特性和要领。取得上岗操作证人员方可上岗操作。工作前必须佩戴好所需安全防护用品;检查衣服袖口、下褶是否扎好,头发长度披肩的工人应将头发扎成束藏于工作帽中(头发不得外露)。不准戴纱手套进行操作。
3.2 应检查各机械、电气传动部件的动作情况,声音是否正常、电压是否相符。
3.3 应检查液压工作油,润滑是否足够,是否有漏、冒、跑、滴现象,严禁无油开机,缺油开机。 3.4 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文件、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切勿随意加大切削量、切削速度,以免损坏设备。
3.5 加工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查看加工情况,了解刀具磨损情况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6 设备发生故障、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切断总电源开关,立即通知带班人员或向主管人员汇报,由专业维修人员检修,自己不得动手,以免触电或造成事故。
3.7 停机时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清洁保养设备,清扫场地,关好门窗等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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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生产制造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人:XX
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Q/XX169-1988 Q/XX169-2010 20XX-03-18发布 20XX-04-18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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