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消除运输安全隐患,提升矿井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对我矿运输系统安全标识规定如下,望严格按规定执行。
1、“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该牌板悬挂在各斜巷坡底起坡点、坡头变坡点,悬挂巷道正上方,牌板正方向面对于边坡点或起坡点。
2、“前方弯道,减速慢行”该牌板悬挂井下巷道转弯前、后方50米处,各挂一块,悬挂于巷道正上方,牌板上沿距顶板300毫米。
3、“注意出入车辆”该牌板悬挂于巷道岔口前、后20米处,各悬挂一块,悬挂在巷道正上方,牌板上沿距顶板300毫米。
4、“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该牌板悬挂于大巷装车站前方100米处,牌板正方向面对进车方向。
5、“鸣号、红灯”该牌板悬挂于巷道转弯两侧30米处,两侧各挂一块,牌板挂在巷道正上方。
6“人车停稳,有序上下”该牌板悬挂于人车场两端处,各悬挂一块,悬挂在巷道正上方。
7“东大巷,严禁行人”该牌板悬挂于东大巷始末两端,两端各挂一块,牌板悬挂在巷道正上方。
8、“红尾灯”挂在整趟车最后一辆上沿中间。
东坡煤矿
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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