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场工作人员处罚条例

商场工作人员处罚条例

来源:筏尚旅游网


市场处罚条例

1 \\ 下级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或恶意辱骂上级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2 \\ 不写当日工作总结(时间在当日下班前)20元。

3 \\ 不按当日工作计划执行20元。

4 \\ 不按巡场记录制定规定填写巡场记录20-50元。

5 \\ 每月三次被本条例罚款员工,公司将按开除辞退处理。

6 \\ 中午各岗位员工提前或推后吃饭,如若超过或提前5分钟10元,10分钟100元。

7 \\ 不经允许随意让人顶替值班50元。

8 \\ 夜班值班人员提前离岗,睡觉50元。

9 \\ 未有卖场经理批示随意串楼层20元。

10 \\ 巡场时发现手插兜10元。

11 \\ 上班时间吃零食饮料的10 元。

12 \\ 酒后上班50元。

13 \\ 上班时间煸动各岗位员工偷工懈怠、干扰日常工作,发现一次50元,情节严重直接开除。

14 \\ 对现场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的50元。

15 \\ 发现物业方面问题不及时填写内部工作联系单上报20元。

以上处罚条例请各部门员工认真遵守,没有警告单,开处罚单权由当日总值班经理负责,开完单报后请在三日内上交罚款式,如未缴纳者直接交财务从工资扣除。

*********有限公司

总经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