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测量范围为 首次校准,后续校准,使用中校准。
测量范围为(0.0-4.0) Mpa系列弹簧式压力表的
2. 概述
压力表主要用于液体,气体和蒸汽压力的测量。压力表的原理是弹簧管在压力的作 用下,产生弹性形变引起管端的位移,其位移通过机械传动机构进行放大,传给指 示装置,再由指针在刻有法定计量单位的分度盘上指出被测压力值。
3. 计量性能要求
压力表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见下表
1
允许误差% (按量程的百分数计算) 准确度等级 带止销 1 1.6 (1.5) 2.5 4
零位 不带止销 ± 1 ± 1.6 (1.5) ± 2.5 ± 4 测量上限的 (90〜100) % ± 1 ± 1.6 (1.5) ± 2.5 ± 4 其余部分 1 1.6 (1.5) 2.5 4 ± 1 ± 1.6 (1.5) ± 2.5 ± 4 注:使用中的1.5级压力表允许误差按1.6级计算,准确度等级可不更改
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 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1所规定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2
3.1示值误差 在测量范围内,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表 3.2回程误差 在测量范围内,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 3.3轻敲位移
轻敲表壳后,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表
3.4指针偏转的平稳性 在测量范围内指针偏转应平稳,无跳动和卡住的现象。
4. 校准
4.1校准室的环境 校准室的温度保持在(20±》C,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4.2校准的人员资质
校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3 校准的设备
校准的设备为压力校验器 YJY-600A 标准表为精度为 0.1 级压力表 4.4 校准的步骤及方法
4.4.1 外观检查
a) 压力表的零部件应该装配牢固无松散的地方 b) 新制造的压力表涂层应均匀光洁、无明显剥脱现象
c) 表盘上的信息完整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量址器具 制造许可证标志和
编号;准确度等级 ; 出厂编号。
d) 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 标志应清晰可见
4.4.2 零点校准
a) 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紧靠止销,“缩格”应不得超过
表 1 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b) 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位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
超过表 1 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2 倍。
4.4.3 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校准
a) 标准仪器与压力表使用液体为工作介质时,它们的受压点应基本上在同一 水平面上。如不
在同一水平面上,应考虑由液柱高度差所产生的压力误差。 b) 压力表的示值应按分度值的 1/5 估读。
c) 示值校准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校准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校准时逐渐 平稳地升压(或
降压),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 然后按原校准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d) 示值误差:对每一校准点,在升压 (或降压 )和降压 (或升压 )校准时,轻敲表 壳前、
后的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均应不大于表 之差应不大于表 1 中规定的允许误差
f) 轻敲位移:对每一校准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校准时, 轻敲表壳后引起
的示值变动量均应不大于表 1 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2。
g) 指针偏转平稳性:在示值误差校准过程中,用目力观测指针的偏转,指针 偏转应平稳,无
跳动和卡住现象。
1 所规定的允许误差
e) 回程误差:对同一校准点,在升压 (或降压)和降压 (或升压)校准时,轻敲表 壳后示值
3min,
5. 校准结果处理
5.1 校准合格的压力表,填写压力表校准表格。并将校准合格标签贴在压力表上。
5.2 校准不合格的压力表,进行调整修理后再进行校准,如果还不合格则报废处理并 贴上不合格标签。
6. 校准周期
压力表的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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