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林煤矿“11 .27”瓦斯爆炸事故的
主要教训
为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为做好六盘水市煤矿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27日上午,工作组在松林煤矿与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机电队长、救护队员、瓦检员以及吉龙公司负责人等人员进行了座谈和问询。根据了解的情况,初步认为松林煤矿存在以下10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充分吸取其中教训。
1、矿方弄虚作假,蓄意逃避监管。为隐瞒违规布置
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的违规生产行为,该矿在得知市安监局11月21日的检查安排后,即提前打假密闭,将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掩盖起来,逃避监管。
2、违反规定,多头作业。按照省有关规定,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只允许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但该矿实际布置了4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共8个作业点。
3、局部通风管理混乱。该矿属突出矿井,按照有关规定,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但发生事故的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末实现“三专两闭锁”;同时发生事故的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与1705工作面同时作业,串联通风。
4、机电管理混乱。在1705回采工作面区域停电后,没有按照规定采取排除故障的办法予以解决,而是采取逐台开关逐次送电检验的方式恢复送电,机电工违章作业、机电队
长违章指挥。
5、图实严重不符。该矿图纸实际描绘只有2个回采工作面,但调查了解到,该矿实际布置有4个回采工作面;发生事故的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也未在图纸上标绘。
6、安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布置在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不向监控主机上传数据,布置在1705工作面回风流的TI瓦斯传感器不仅没有按规定安放在回风流中,而且用塑料袋包住,导致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7、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不落实。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而是由所谓的“跟班矿长”冒充生产矿长下井带班。
8、企业集团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该矿上级公司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虽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但没有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只配一名,不具备对下属8处煤矿实施监管的能力,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监管作用。
9、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嫌疑。调查了解到,6#运输下山已向下延伸200米左右,从图纸上测算,可能己越出边界150米左右。
10、事故报告、救援不及时。事故发生后,矿领导首先带队下井查看现场,迟至近2个小时才向报告,上报事故不及时、请求救护队救援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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