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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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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11>26号)、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2011] 号)和市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精神,现贯彻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形象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要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把加强

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不断增强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本领,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乡镇纪检组织设置。乡镇纪委经同级党的代表会议或大会选举产生,在乡镇和县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副和委员组成,调专职纪检干事1-2名,必须由乡镇编制干部担任。乡镇纪委由同级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由同级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排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纪委副和纪委委员不设级别。

(二)选优配强乡镇纪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选好乡镇纪委。注重选拔政治过便、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乡镇纪委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监察局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的任免,须经县纪委监察局同意。乡镇纪检干部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

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专职纪检干部的调整,乡镇需事先书面征得县纪委同意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乡镇纪委一般应任满一届,任职不到2年调整的,应报县纪委备案,切实保持乡镇纪检干伍的稳定。任满一届的应适当交流,任满10年的必须交流。

(四)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1、乡镇纪检组织主要职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同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违纪案件;受理的控告和申诉,保障权利;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乡镇纪检组织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

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有效监督的制度。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镇、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3、乡镇纪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乡镇纪委参与乡镇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发挥乡镇纪委副和乡镇纪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检查等程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和管理。

1、加强教育培训,注重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水平和执纪能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乡镇纪检干部纳入培训规划,重点对乡镇纪委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有计划选派乡镇纪检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各参与

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2、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乡镇纪委每年应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经常性检查,促进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3、突出抓好乡镇纪检干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乡镇纪检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乡镇纪检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

4、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支持乡镇纪检干部大胆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乡镇纪检干部的行为。对

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纪检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优秀的要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注重树立和宣传乡镇纪检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建立乡镇纪检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积极推进村级纪检组织建设。

全县行政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应设纪检委员,各村委都要建立纪检监督小组,名称统一为“ 村纪检监督小组”。纪检监督小组接受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乡镇纪委指导为主。纪检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纪检委员兼任,其他成员可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纪检监督小组产生后,要经乡镇审批,报县纪委备案。要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的作用。

(七)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 1、乡镇纪委要悬挂机构牌子,配备单独办公室,安装举措电话。

2、各乡镇纪委要配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办案装备,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县纪委通过采购一

次性配备到位。

3、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应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乡镇纪检干部应享受规定的办案补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成立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县委

县委副、县 副组长: 县委副

县委常委、组织 县委常委、纪委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县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副、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编办主任 县财政局 各乡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抽调,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强化认识,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的支持。要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县纪委备存。组织、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

(三)示范先行,以点带面。

拟定 镇、 镇、 镇、 镇、 镇和 乡等6个乡镇作为全县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示范点。在抓好示范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在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过程中要给予组织、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全力支持,努力形成支持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合力。各乡镇纪委要积极主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主动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通力协作,切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五)动态督导,力求实效。

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县委、及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将于明年初对各乡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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