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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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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怎么算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逾期不缴纳税费的,从滞纳税款之⽇起,按⽇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加收的滞纳⾦,不得超过应缴纳的税费。关于税收滞纳⾦怎么算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税收滞纳⾦怎么算

1、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逾期不缴纳税费的,从滞纳税款之⽇起,按⽇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加收的滞纳⾦,不得超过应缴纳的税费。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第四⼗五条⼆、加收税收滞纳⾦的情形

1、第⼀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

《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纳税⼈、扣缴义务⼈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

2、第⼆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

同样,根据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3、第三种情形: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

仍沿⽤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

4、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

《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的期限,⾃纳税⼈、扣缴义务⼈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起计算。

5、第五种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起20⽇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起加收滞纳⾦。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逾期不缴纳税费的,从滞纳税款之⽇起,按⽇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加收的滞纳⾦,不得超过应缴纳的税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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