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移地安置方式以《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开始计算;回迁安置方式以《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开始计算;货币化安置方式以《领款通知单》确定的期限开始计算。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为3年。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从何算起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3.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期限与赔偿标准有关吗?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期限与赔偿标准密切相关。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安置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方提供的安置补偿存在争议,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纠纷。行政诉讼期限规定了被拆迁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限制。而赔偿标准则是衡量安置补偿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它与房屋的价值、面积、市场价格等因素相关。因此,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期限与赔偿标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期限的合理性和赔偿标准的公正性都对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影响。
结语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拆迁安置方式而定。对于移地安置,诉讼时效从《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回迁安置,诉讼时效应从《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货币化安置,诉讼时效应从《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期限与赔偿标准密切相关,赔偿标准的公正性和期限的合理性对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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