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额抵押合同没有达到约定的决算期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对主合同债权予以确定时,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为其所担保的其中一个或者数个债权的转让而发生转让,但最高额抵押权并非绝对不能随主债权一并转让。除非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最高额抵押权必须待其所担保的债权特定后方可随同一起转让,否则发生的主合同债权转让则成为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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