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后原则上不能随便退股,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的情形包括: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但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并经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若在60天内无法达成协议,股东可在90天内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不论是谁,原则上股东出资后不能随便退股的。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时,股东才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以达到退股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法人退股权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
法人退股权是指法人作为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享有要求退回所持股份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退股权的行使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法人必须符合法律对于法人身份的定义和要求。其次,退股请求必须符合公司法或股东协议中关于退股的规定。此外,退股请求可能还需要满足特定的时间或程序要求。对于退股请求的审查,通常会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关系等因素。因此,在行使法人退股权之前,法人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退股的权利受到一定,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的情形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若股东与公司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人退股权的行使需满足法律规定和股东协议,因此在行使之前,法人应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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