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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范例

来源:筏尚旅游网

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范文1

关键词:安全生产 分析

中图分类号:X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a)-01-01

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性能源。煤炭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有极大的比重。目前,我国的煤矿生产还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问题,重特大安全事故每年均在发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基于此,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1 煤矿安全评价的含义

所谓安全评价,是指为了给管理决策和防范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而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分析辨识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及不利因素,评估预测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及职业危害的概率和其严重程度的过程。从而达到维护工程、系统安全的目的。它是安全评价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体。

2 关于我国煤矿安全评价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

2.1 安全评价的现状分析

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的我国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对煤矿的安全评价主要还是处于在现状评价的阶段,安全评价方法也很单一,仅局限于定性安全评价法以及定量安全评价法。由于缺乏相当的实验数据以及相关安全事故统计材料,大多数煤矿的安全评价主要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定性评价,在这种没有科学数据支持下的评价所得出的评价结论是具有很大随意性的。特别是在很难统计具体数据的方面(如:煤矿生产系统的瓦斯温度、员工工作能力、煤矿综合管理等方面)就更是如此。

2.2 安全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有的理论体系对解决关键问题缺乏理论支持,安全评价工作所涉及到的方面很广泛,它涵盖自然科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一系列知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过程。为了使安全评价成为完善而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就需要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

二是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差等现象依然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对被评价对象的熟悉程度和安全评价人员的自身能力等方面对安全评价的结果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只有理底扎实且经验丰富的安全评价人员,才能得心应手地合理选择相关的安全评价方法。要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得出正确的评价结论,不但需要安全评价人员具备扎实的理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需要安全评价人员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而现实情况是:相当部分安全评价人员不熟悉煤矿生产业务,工作能力也不是很强。

三是缺乏多样的安全评价方法。因子分析法、经验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等是目前通常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但这些方法都各有各的局限性。这些方法往往只针对煤矿生产的某一因素,而没有顾及到煤矿生产中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现实,评价指标显的很不全面。另外,有的方法本身就存在缺陷,从而对煤矿安全生产评价的信度产生不良影响。

四是安全评价的地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相当一部分煤矿经营企业认为进行安全评价仅仅只是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手段而已,对煤矿生产进行安全评价也仅仅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对煤矿安全评价的正确认识而采取的自觉行为。。

3 关于改善我国煤矿安全评价的策略分析

3.1 通过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使相关评价体系得到完善

复杂的技术性是安全评价的重要特征,基于此,统一的安全评价标准的制定要遵循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并与《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的标准保持一致,因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方针、法律法规等成就是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的依据。

3.2 加强安全评价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从业人员进行素质和业务培训

在加强安全评价的质量保障体系方面,应在对安全评价进行的日常检查过程中,国家及各省的相关监察机构要把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质量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在对从业人员进行素质和业务培训方面,应提高现有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方面,应通过行业内部经验交流会、邀请专家进行理论讲座、开展同行之间业务能力大比武等方式对现成安全评价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在培养后备人才梯队方面,为了培养综合型的后备人才队伍,安全评价方面的专业课程可以考虑在相关高校或相关专业中开设。

3.3 加大对安全评价方法的科研力度

基于目前我国通行安全评价方法各自存在着缺陷的现实情形,加大对安全评价方法的科研力度势在必行。应以安全评价机构、科研单位及具有相关专业和科研能力的大专院校为主体,把增加科研投入、加强理论研究、结合实践经验、开展实地考察等手段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对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及早开发出新的科学评价方法,从而对安全评价工作的发展、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3.4 进一步深化对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改革,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煤矿安全评价结果必须是科学的、精准的,绝不允许个人的主观臆断夹杂其中,在这一前提下,权威性、规范性、责任性、公正性是煤矿安全评价不可动摇的原则。为了确保这些原则能得到有效的实施,煤矿安全评价单位和煤矿安全评价工作人员都应当积极思考,锐意进取,大刀阔斧地对煤矿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改革,根据现实情形,结合科学原理和实践经验,创建符合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实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提高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水平,不断降低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率。

4 结语

综上所述,对我国煤矿安全评价现状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煤矿企业,必须把煤矿安全评价工作作为改善煤矿企业管理水平、创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的重要手段,而不是把它作为应付国家监管部门检查监督的权宜之计。为了实现煤矿的和谐稳定及安全生产,就需要相关单位和人员形成一致共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开创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陈元军.浅谈我省小煤矿安全评价中的问题及对策[J].能源与环境,2010(4).

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范文2

一、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监管到位

《**市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煤矿安全监察局作为**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所负监督管理职责,并对煤监机构及人员的工作纪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保证监管到位。

**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是:一是负责**市乙级资质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批、检查、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市甲级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的考核工作。二是负责所辖区域内乙级煤矿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负责**市三级资质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审批、检查、考核,授权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所辖区域的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审批、检查、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市一级、二级资质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考核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四是负责对煤矿救护队资质认证、煤矿救护队员上岗培训和复训等监督管理工作。

我局制定的《暂行办法》,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九条纪律”和“双五条”规定。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中介机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中介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不得干预安全中介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安全中介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向安全中介机构摊派,不得在安全中介机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接受或变相接受中介机构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准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在中介机构入股或参与利益分成;不准在中介机构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以专家或其他名义从事有偿安全生产中介活动。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对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市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处理办法。确保各中介机构合理、合法、高质量地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中介服务工作。

在资质管理工作上,要求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方可执业。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有关中介活动。同时,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活动时必须向委托方提交有效的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证明。

在有偿服务方面,要求煤矿企业自主委托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进行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并出具委托书和签订中介服务合同。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煤矿安全中介活动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行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地方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指导性标准、社团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标准或者参照上述标准双方协商收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在服务质量方面,要求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职业准则,遵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并为其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要确保对中介服务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真实性,并对中介技术结果(论)承担刑事、民事责任。

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范文3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危(生经存)建道金矿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 3 日 内,向所在地县级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种、产量。

第二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第二十三条 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4.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B 选项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C 选项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D 选项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l)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含 30 人)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含 100 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含 10 人)30 50 人以上(含 50 人)100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1 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10 10 人以上(含 10 人)50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5000 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10 1000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上可知,题干中的案例属于较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又根据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和有

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

6.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7.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8.例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隐患工作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处理,同时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检查处理及报告情况如实记录在案

B.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报告本公司有关负责人,同时向主管的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报告情况如实记录在案

C.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本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D.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处理,并向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9.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10.本题考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明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明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11.《消防法》第三十九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第六条 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

(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

第七条 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

(三)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范文4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1.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以煤矿矿长为主要对象,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没有安全,一切等于零”的理念,在矿长中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2.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深刻理解各条款的内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安的工作水平。

3.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必须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严格安全准入

4.严格煤矿准入条件。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7号)精神和相关规定,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达到颁证的安全条件后,再申请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5.严格发证标准。。

6.严格持证条件。煤矿企业必须持续保持持证条件,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期限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或逾期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严格中介监管。落实《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要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要切实履职,严格按煤矿安全许可证颁证条件对煤矿进行评价和检测,不得出具与实际不符的报告,并对出具的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三、严格监管监察执法

8.大力遏制瓦斯这个“第一杀手”。瓦斯超限必须停止生产,分析原因,对于超限后继续作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实施停产整顿。

9.强化防治水工作。推动煤矿企业按规定开展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查清矿井及周边水文地质条件,严格按照“三专”(专业人员、专职队伍、专用设备)的要求,开展探放水工作,严厉打击探放水工作造假行为。

10.抓好顶板事故防范。强化煤矿企业现场管理,不得空顶作业,坚决取消木支护,采煤工作面仍采用木支护的煤矿必须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

11.加强对提升设备的检测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

四、严格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

12.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大事故调查工作力度,严格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于事故迟报、谎报、瞒报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3.严格落实事故矿井停产整顿措施。对于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令煤矿企业停产整顿。实施了停产整顿的矿井或采区,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14.持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选择全国典型案例和建国以来XX省煤矿事故案例,在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实施重点攻坚

15.参照《XX省煤矿安全重点县(市)遏制较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部门联合执法、与矿长开展谈心对话、强化安全培训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6.按照“无盲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落实“一矿一组、一矿一策、矿矿见效”的要求,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7.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8.对重大隐患落实挂牌督办并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务求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19.继续深化“七打七治”活动,重点打击煤矿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假图纸和图实不符等问题,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执法,严禁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七、积极推进科技兴安

20.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好“煤矿安全科技进XX”活动,将全国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应用到煤矿中,促进煤矿安全科技进步,为煤矿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八、强化煤矿应急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范文5

[关键词]矿井通风系统;层次分析法;安全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TD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2-0348-01

1 综述

矿井通风在煤矿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等于是煤矿的呼吸道系统,保证其系统的运行安全性就非常重要。然而伴随着煤矿煤炭产量的逐步提高,其井下生产系统也在向前、向深部进行不断延伸,瓦斯的突出量也会加大,给矿井通风安全带来更大的压力。通风系统管理不好,安全事故也会频频发生。在煤矿安全生产上,通风则影响很大,它直接关系着井下作业的安全问题,甚至影响到矿井的生产效率和实际经济效益。所以,要切实保证煤矿作业的安全,对通风系统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以判断通风系统的安全性程度。

2 运用层次分析法评价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的技术方法

对于层次分析法而言,它是一种综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决策办法。通过对复杂决策问题的实质、影响因素和内在关系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运用数学化决策的思维过程,并利用少量的定量信息对多目标、多准则和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2.1 先要确定所要评价的指标

;②评价通风网络复杂度、矿井开采集中度,以及开采区通风均衡度等在内的通风网络结构的安全性;③评价矿井风压、等积孔和回风段阻力比在内的通风网络阻力分布的安全性;④评价开采区通风设施数量和开采区内部漏风比率的通风设施的安全性;⑤评价风量供应与需求的综合指数、开采区内风流瓦斯浓度在内的风量和风质的安全性;⑥评价开采区内风流逆转危险程度及安全撤退需要的最少时间在内的防灾救灾系统的安全性;⑦检测通风安全状况漏检率的安全检测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2.2 制定评价系统设计方案

根据系统理论,在煤矿开采的大环境下,其矿井通风系统还包括诸多子系统,而子系统中又包括通风设备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等,只有全面考虑矿井通风系统所在的大环境,并结合通风子系统的情况下,才能对通风系统安全做出综合性的评价。按照层次分析法,需要建立安全性指标体系。该体系分为三层,主层为通风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其下分为四个部分:①通风系统环境,它包括通风网络结构合理性、风量供需比、有效供风率、风速合格率、矿井漏风率、采煤工作面配风率、局部通风三专两闭锁和等积孔等内容;②通风设施安全性,它包括主要通风机安装要求、局部通风机安装要求、通风巷道维护情况、通风巷构筑物情况和局部通风机风筒阻燃率等内容;③通风系统安全管理,它包括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和安全监测情况;④易发事故情况,它包括粉尘爆炸、瓦斯聚集等内容。

3 确定与建立通风系统安全评价模型

3.1 建立指标权重数学模型

①我们利用AHP,按照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及方案层划分指标权重,并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②明确量化标准。通过对两个因素进行比较,确定该两个因素的重要程度。例如1表示两个因素重要性是同等重要,3则表示其中一个因素比另外一个因素稍微重要一点,以此类推,5表示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明显重要,7表示一个因素较另一个因素而言十分重要,9表示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极端重要。此过程中的2、4、6、8等数值,则表示相邻奇数标度值的中值,即2表示1与3之间的中值。③根据量化标准建立矩阵,可设定A=A1,A2…An,A1=a11,a12…a1n,A2=a21,a22…a2n,An= an1,an2…ann。④我们根据矩阵公式,可对权重进行计算,并最终确定,得出结果。若C.I./C.R.

3.2 对评价系统指标隶属度的分析

此层次分析法中,通风安全评价指标的隶属度则是由多方面组成,为避免出现主观性,因此要选取多指标进行比对。可以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对风量供需比、管理机构、易发事故等指标进行比对,以实现客观性和多指标性的合理性。

4 结合实际应用案例进行分析

4.1 引入运用实际案例

将安全评价模型投入到某矿之中,其通风安全的评价测试体系赋值就可确定:①其通风系统环境中,有效供风率的权重数值为0.21,风速合格率的权重数值为0.06,矿井漏风率的权重数值为0.12,配风合格率的权重数值为0.21,局部通风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34,等积孔的权重数值为0.06;一级得分则为0.882,二级得分则分别为1.0、1.0、0.4、0.9、0.7、0.8。②在通风安全性中,主要通风机安装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41,局部通风机安装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26,通风巷道维修失修率的权重数值为0.14,通风构筑物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19;一级得分则为0.825,二级得分则分别为0.9,0.9,0.5,0.8。③在易发安全事故中,瓦斯检测系统的权重数值为0.15,瓦斯超限次数的权重数值为0.15,瓦斯监控设备完好率的权重数值为O.20,煤尘爆炸指数的权重数值为0.20,测尘点合格率的权重数值为0.2,瓦斯聚积点数的权重数值为0.2;一级得分则为0.772,二级得分则分别为0.7、0.7、0.8、0.4、0.7、0.3。④在通风系统安全管理中,其人员素质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10,安全投入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10,安全管理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26,管理制度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26,安全监测情况的权重数值为0.28;一级得分则为0.735,二级得分则分别为0.8、0.6、0.6、0.7、0.5。对其煤矿进行评价时,可采用下列评价公式进行计算:F=。式中,n表示评价指标的个数,Cij表示评价指标的隶属度,Nij表示因素的权重,Ni表示准则层的权重。根据通风系统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中低于0.5属于不安全范畴,在0.5~0.8之间属于基本安全,超过0.8才算是安全。在此投入模型评价中,按上述公式模拟计算结果时,F=0.80。显然超过了安全标准的要求,说明该煤矿可以确定为通风安全煤矿范畴。

4.2 对实际应用案例的小结

①运用层次分析法对煤矿通风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可以满足评价设计的可行性、客观性和多指标性的基本设计原则。②通过对通风系统的具体测试评估,以及对不同因素进行的分析比较,可以得到不同因素的权重。③对通风系统作出具体的评价,还应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形与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对评价因素的隶属度作出正确的判断与确定。

5 结束语

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直接影响着煤矿作业的安全,因此,运用安全评价技术十分必要。其安全评价理论和技术,对研究矿井通风安全具有很大的潜力。而利用层次分析法所研究出的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评价模型,就能在实际应用中担当其使命,它对于矿井通风安全系统作出准确评价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种评价系统还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探索和研究,以期待更好的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绪国.矿井通风系统评价方法的研究[D].北京:中国矿业大学,2009.

[2] 姜勇国.矿井通风管理及其信息管理系统[J].煤炭技术,2009(5):173-174.

[3] 李玉明,等.基于层次分析法建立瓦斯事故评价模型[J].煤炭技术,20O9(9).

[4] 张兆瑞,等.矿井通风系统评价指标向量及其应用研究[J].西安矿业学院学报,2011(4).

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范文6

关键词:煤矿企业;财务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01

一、了解煤矿安全内控设计的健全性

1.了解安全内控的内容。安全内控的内容通常包括与安全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例如安全机构,安全投入保障,瓦斯治理,“一通三防”,打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安全保护设施,职工劳动保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与职工收入挂钩,群监员汇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代班,安全事故分析,质量标化检查,安全风险抵押,安全联保,作业操作规程审批,安全应急,防爆物资采购验收及入井,特定作业环境下的安全特殊措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与安全有关的相关管理制度。

2.了解安全内控的程序及方法。。内审人员除了询问管理层和对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员外,还应当考虑询问采区区长、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电检员、质量验收员、炮工、群监员等不同级别的员工,以获取对识别安全风险有用的信息。(2)分析程序。实施分析程序有助于识别异常的与审计有关的比率、趋势、发生频率。例如分析瓦斯治理材料投入并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可分析安全投入不足情况,计算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可为测试内控指明方向。在实施分析程序时,应当预期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并与有关部门记录计算的比率或趋势相比较;如果发现异常或未预料到的关系,应当在识别安全风险时考虑这些比较结果。(3)观察和检查。。观察范围包括地面,井下;检查文件、记录和安全内部控制手册;阅读由管理层和治理层编制的报告;实地察看煤矿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追踪人员活动在安全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4)查阅上一期审计工作底稿。对于连续审计业务,如果拟利用前期获取的信息,内审人员应当确定安全管理环境是否已发生变化,以及该变化是否可能影响前期获取的信息在本期审计中的相关性。

3.做好审计工作记录。记录通过了解发现安全管理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缺陷,应有而没有的安全内控,安全制度建立上存在的盲点,为下一步确定控制测试的时间、地点、人员分工、范围打基础,并作为安全评价依据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测试煤矿安全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1.测试内控有效性的程序及方法。(1)询问与安全有关的人员。询问本身并不足以评价控制的设计以及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应当将询问与其他程序结合使用。(2)观察特定控制的运用。煤矿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内审人员必须深入井下,进行现场观察。观察程序应属安全内控测试中应用比较多的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内控测试要靠观察来完成,通过观察能看出制度是否得以执行,是否有效执行。(3)检查文件和报告。某些控制可能存在反映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文件记录,应当考虑检查这些文件记录以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2.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时应注意的事项。(1)控制在不同点班是如何运行的。煤矿作业是三班生产,如职工在井下睡觉通常发生在四点班和零点班,可检查夜间查岗制度的执行情况。(2)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就是一次未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为此对关键控制点,应增加测试的次数。(3)控制由谁执行。煤矿采掘一线职工中农民工占的比例较大,因在矿工作时间长短不一、从事安全培训次数不一、文化程度不一,在进行测试时应更多地选取新工人测试,根据工伤发生的次数,新工人在入矿的第一个月发生安全事故的人数均高于老工人。

3.审计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内控执行的情况、效果,描述力求准确、具体,作为安全评价的审计证据。

三、中小矿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正因为有以上这些特点,我国中小矿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如下问题。

1.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中小矿业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矿业那么明显,尤其民营矿业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

。企业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按会计规范要求设置,有的小矿业企业干脆不设置会计机构,有的企业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明。(2)亲属管钱,聘用会计管账。在会计人员任用上,小矿业企业最常见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人员作兼职会计,聘用会计人员途径有四种:①国有企业财务人员;②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③社会招聘;④其他。这些会计人员无论是定期做账,还是长期聘用,工作内容只是停留在会计简单的业务核算上,即制凭证、记账、编报表、报税,发挥不了财务管理职能。(3)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有些中小矿业企业根本不设账,以票代账,或者勉强设账,但账目混乱。

3.管理制度缺乏情况严重。中小矿业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根本无制度,更谈不上实际工作中的执行。

四、对中小矿企业会计规范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1.改善外部环境。要解决中小矿业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光靠一两家企业自我完善和会计人员个人努力是很难达到的,当地的支持至关重要。我认为乡镇、当地税务和工商等部门应在企业开办前明确规定矿业企业所要上缴的各项费用及准确标准(不能有弹性),在不违返国家的条件下,给予最优惠条件,并明确所优惠之处。

2.矿业企业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企业管理又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因此矿老板在思想上要重视会计人员的选拔及各项制度的建设。只有矿业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了会计核算,以身作则,那么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各级各部门才能真正做到照章办事,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统一各中小矿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1)会计报表体系中指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操作上的简便易行。在会计报表的体系设计中,建议只编制简化型的财务报告,而且只要求简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免除编制现金流量表。(2)引进计算机计记账处理技术,实现会计电算化。这样,会计人员可以从繁琐的手工记账工作中解脱出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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