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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怎么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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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3、有主观过失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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