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是自定义的级别, 医保提供普通称序的治疗费用保险承担责任, 超出普通级别的就按照另一种规定程序办理,可能有优先权或者自己选择认为自己值得信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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