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大队长有实权。治安大队作为基层治安管理工作承上启下的牵头部门,要科学研判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澄清底数、有效管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好改革强警文章。要坚持效能至上,做实基层信息搜集,优化侦查模式,深化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突出黄赌毒、食药环等民生热点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坚持做强基层、做实基础工作导向,推进基层综合治理创新、提升治安掌控能力、加大基础保障力度。
治安大队长工作职责
一、在的领导下,负责治安大队的全面工作。
二、带领治安大队所有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组织治安大队所有人员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体能技能训练,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适时主持召开队务会议,进行阶段性总结讲评,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安排部署工作。
五、搞好治安大队的队伍建设,掌握治安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发案特点和防控重点,制定具体措施,合理部署警力,确保矿区安全。
六、协调本部门同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法律依据
《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治安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机关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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