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7月3日零时起取消广州和佛山市“持48小时核酸证明出省”和除深圳、东莞两市外其他地市持“72小时核酸证明出省”管控措施。省内出行均不需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铁路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出行请配合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关注目的地疫情变化和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共同维护健康安全的出行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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