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大队有实权,特警大队有执法权。
特警是指隶属于非军事部门的,以反恐、对抗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等行动为主要任务的作战单位,常见的武器装备有手、冲锋、步、狙击、霰弹、拐弯、防弹衣、战术背心、防弹头盔、催泪弹、烟雾弹、闪光弹、防爆盾等。
当特警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警主要职能:
1、为机关提供武力。
2、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抓捕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
3、处置、事件,以及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4、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件;
5、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6、其他应当由特警队担负的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第三条 人民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