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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硫酸钠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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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硫酸钠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中文名称:过硫酸钠

中文别名:高硫酸钠;过二硫酸钠;二硫八氧酸钠;过硫酸碱

英文名称:sodium persulfate

CAS号:7775-27-1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5.1类 氧化剂

侵入途径: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对眼、上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性。某些敏感个体接触本品后,可能发生皮疹和(或)哮喘。

环境危害:无资料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过硫酸钠

含量:100%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无机氧化剂。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建规火险分级:乙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硫。

灭火方法:采用雾状水、泡沫、砂土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

小量泄漏:将地面洒上苏打灰,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碱类、醇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密封。应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碱类、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ACGIH 5mg[S2O8]/m3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pH:无资料 熔点(℃):无资料

沸点(℃):无资料 分子式:Na2S2O8

主要成分:纯品 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

自燃温度:无意义 燃烧性:助燃

溶解性:溶于水。 相对密度(水=1):2.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分子量:238.13

外观与性状:白色晶状粉末,无臭。

主要用途:用作漂白剂、氧化剂、乳液聚合促进剂。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强碱、醇类、水、硫、磷。

避免接触的条件:潮湿空气。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分解产物: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LD50:226mg/kg(小鼠腔膜内)LC50: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无资料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51504

UN编号:1505

IMDG规则页码:5185

包装标志:11

包装类别:O53

包装方法: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类氧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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