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送合作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依国家法律、行业规定,甲乙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专线合作业务的原则,各方经公平磋商一致,自愿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合作条件
1、乙方具有负责法律责任行为的企业或个人。
2、认同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品牌及服务规范。
3、乙方须根据甲方订立的服务规范、运送价款、形象标识等展开经营活动,并服从甲方对乙方车辆的调度及运送线路的安置。
二、各方关系
1、甲乙各方之间是加盟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投资对象,各方各自为的权利责任主体,各方不存在法定劳动关系,甲方不负责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甲方不负责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亏损或伤、残、亡等全部亏损,也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产品损毁、丢失等赔偿和其他全部经济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合作项目
甲方将____ ______ 区域货运专线业务与乙方合作。 乙方负责该区域的货运专线业务经营、服务和市场开发。
四、合作期间
甲乙各方合作期间自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止。
五、合作花费
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纳服务质量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纳专线合作管理费人民币 元(大写: )。
六、各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对承包车辆按要求采纳“统一运价、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服务规范”。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的承包证件做审核验证,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合同规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合同条款行为,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处罚。
(4)、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与客户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运送、运营的保险事宜和各种证件的年审、年检、换证、补证等手续,所需花费由乙方负责。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亏损花费及各项开支由乙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免费供应交通安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等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2、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供应的业务资源、产品信息资源和合同客户货源。
(2)、合作期间乙方有权以公司车辆成员开展经营,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客户、危害甲方声誉。
(3)、乙方有权在合同解除/终止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规定结清相关花费。
(4)、乙方一定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遵守甲方公司订立的规章制度,安全规范运营。
(5)、乙方一定依合同规定缴纳相关花费,按时缴纳甲方代缴的保险费、行驶证、运营证审检产生的相关税费。
(6)、乙方在使用甲方供应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乙方只能在业务范围内开展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责任。
(7)、乙方一定遵守甲方订立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缴纳承包管理费,每延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年管理费的 ‰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延期15日内未按合同规定缴纳花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无故拒绝出车或擅自变更甲方指定的行车路线,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亏损,并按车辆管理制度处罚条款扣除乙方的服务质量押金。
3、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或变更他人经营时,一定提前15日告知甲方。如果未经甲方愿意,乙方私自转让车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亏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开展违法活动,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给甲方造成的亏损及相关法律责任。
5、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一律不退还管理费和服务质量押金,并且乙方还应负责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亏损。
八、合同解除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如继续经营合作的各方须重新再签署新合同,乙方所缴纳的质量押金延续至下一期合同期满。
2、根据合同规定时间要求解除合作关系的一方一定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应明确指出解除合作因素以及终止业务往来时间,在终止日之前全部业务关系不变。
3、甲乙各方应该积极主动的就合作期间所发生的全部业务往来开展对账,各方确定对账结果无误,并且无后续经济纠纷或业务责任的,根据合同规定结清全部业务款项后,各方解除合作关系。
九、结算
1、乙方通过甲方调度配载的产品,运费定价和价款结算一定按甲方订立的定价制度执行,另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运费金额的 %作为业务管理费。
2、乙方介绍的业务货源,甲方按运费金额的 %作为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
3、甲乙各方的业务往来花费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月 日(节假日顺延)前,结清上月的业务往来账目,但运费超过 元时,应先预支或预付运费,预支或预付运费时不应超过实际已发生的运费。
十、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将获悉甲方的内部价款信息、客户信息以及相关的业务信息、内部资料等所涉及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公开、透露、许可使用,否则乙方应赔偿因商业秘密泄露给甲方造成的全部亏损。
2、甲乙各方应责成其公司成员遵守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责任。
3、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对合同各方及其他加盟成员都有约束力。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因非各方所能操控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含地震、台风、水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各方的任一方无法执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马上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供应事故详情书面资料,各方可按不可抗力事件对执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磋商是否解除合同或延期执行合同。
十二、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纠纷,各方应磋商解决,磋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甲乙各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的全部告知、文件、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接或按本合同中所列明的通讯住址、图文传真送达告知人后,即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及时书面告知另一方。
2、本合同未涉及内容,各方另行磋商,磋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各方签章(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盖章: 电话: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盖章: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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