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社会条件下的网络实名制
——背景、利弊、可行性及前景分析
在“维基百科”上,对“网络实名制”这一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网络实名制的源头”。这从一个方面地反映出,不论现在被争吵的热火朝天的“网络实名制”是好是坏,不论它是不是互联网未来的大势所趋,它都是具有中国这个网络并未达到高度发达的具有“特殊体制与国情”国家的鲜明特色。
“网络实名制”是指将上网者的身份和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应联系及统一的一个制度。“网络实名制”这一概念所引起社会性的广泛讨论,就最近的来说,是由2009年杭州市人大常委审议通过了《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引发的,该条例颁布了一系列具体实行“网络实名制”的规定措施,自当年5月1日起实行。杭州市自此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
其实,“网络实名制”并非突然的产物。早在数年前,政府就已经开始了针对网络实行的一系列实名制措施。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向网吧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以及办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2004年5月1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名制并且强调电子邮件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该资料将是判断邮箱服务归属的标准。而在之后,又着手为网络游戏中实施实名制打下基础。
2004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高校教育网实施实名制,并成为中国教育部对中国高校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
对声音。2007年8月,《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名制 。
一个比较明显的标志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以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的证明“标记”经审核将出现在其网店页面上,符合注册标准的要申请工商注册。
2008年8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虽未获通过,但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2010年4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讲专题讲座,国新办首次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及推动论坛、BBS等各种网络互动环节的普通用户实名制。
另一个标志性的时间是2002年4月29日,广州电视台《都市在线》栏目在邀请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做了一期访谈节目。谈到网络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时,李希光提出了“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的观点。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他的这番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李希光事件”。但是事情之后不了了之,李希光自己也称已经对网络实名的话题丧失了兴趣,“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从网络实名制发展的历程以及个中事件能看出,其在国家的大力推行下仍然遭遇着不少阻碍。虽然与开始相比已有长足的发展,但同时存在众多的支持声和反对声,这些争议反映了网络实名制对整个互联网以及人们生活的影响。
首先,政府提议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原因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概括:
第一,最显而易见的就是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构建和谐网络社会。这与我国现在的社会发展方针十分相符。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通过加强网络管理,降低暴力、低俗内容的传播量,增加真实、科学、负责任的网络内容,从而使网络真正成为传播健康信息、丰富人们娱乐休闲方式的工具,最终达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标。这样一来,很多家长担心的网络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问题将会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解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遏制网瘾,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
第二,网络实名制能够有效地遏制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网络传播具有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使得网络舆论一旦反馈到现实,就会对现有的秩序造成不利。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促进社会进步,若失去控制,可能殃及无辜公民,引起社会动荡、造成民情紧张。实施网络实名制通过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控制,对维持社会稳定、规范社会秩序、安定人心有很大的好处。
第三,便于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比如网络作家的署名权等在实名制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总的看来,这十分有利于保护丰富的民间文艺资源。
第四,能够有效的维护公民权利,防止侵权事件发生。一个是在我国,网络追杀、网络流言、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事件此起彼伏,公民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肖像权等基本权力受到很大的威胁,实名制虽然是“实名”,但可以使违法操作者身份曝光,也使得侵权发生后被害人可以追究责任。另一个好处是现在网购得到极大的普及,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降低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匿名性进行网络欺诈、网络诽谤等犯罪活动的发生,从而保护网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第五,在电子商务层面上,有利于其从自律变成法律。比如,在现阶段的各类网购平台(淘宝、拍拍等C2C、B2C网站),都是通过本平台的自律制定各类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如淘宝的消费者保障服务),虽为电子商务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更多体现自身平台的意志。在实名制体系下,国家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参与到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中(比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
第六,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是网络实名制最大的意义。这也促进着我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从理论上说,网络实名制的好处非常多。然而,对待该事件网民舆论几乎一边倒的反对网络实名制;甚至,在杭州实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基本上被束之高阁,当地并未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来推行“网络实名制”。这说明,网络实名制还具有很多弊端和硬伤,而且在执行上存在很大困难。
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实名制的条件下不利于公民表达观点,“收缩”公民诉求表达的渠道,成为了公民自由论证的绊脚石,使人民无法监督政府。近年来,我国网民积极参与对社会热点问题讨论,且对问题的分析比较深入,见解也比较独特,进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来自网络的媒体言论、论坛及新闻跟帖评论中具有建设性、可行性的看法和观点,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些都是在匿名制的保障下才能实现的。如果失去了这一“马甲”的掩护,更多的人会选择明哲保身的沉默,他们担心遭到报复,害怕因言获罪。
互联网的快速。实时和匿名等特点让我国民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知情权,为确保民主
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一旦匿名的条件不存在了,民主也难以实现。
况且,在我国的条件下,网络实名制可能会被权力部门所利用,部分公权阶层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实名举报者打击报复,在还没有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都已经有不少网民因言论问题被相关部分拘捕或判罪;而且目前没有能使公民免遭非法打击的配套措施出台,公民的人身自由安全得的不到保障,公民更不会以真实身份表达真实观点了。
其次,公民隐私信息容易被泄露,这些隐私信息和个人数据极易被政府机关或商业机构所利用。个人信息不仅是商家的资源,也是犯罪分子可利用的工具。这些都可能导致公民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再次,法律环境不成熟。目前根本还没有出台关于如何规范管理实名制下的互联网环境的专门法律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也几乎还是空白,就急不可耐的实行实名制,甚至还赋予了行政机关不适当的自由裁量权,这不符合现代法制约束政府权力精神,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
第四,网络实名制所代表的公权力过度介入互联网会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除了其不利的影响,实名制在实行上也有不小的缺陷:
第一,技术上还难以解决。虽然现在我国网络追踪与监督的技术已颇具成效,公安部门运用IP地址测定技术已经实现了每一个IP地址的实名可查。但大规模的在网络中测定实名情况,技术难度颇大。况且,合理的制度框架还未确定,规范整个互联网的法律本身尚在摸索中。
第二,成本代价过于高昂。单方面全方位地实施网络实名制,还会产生昂贵的身份认证费用。政府要为此划拨巨额的财务支出。
第三,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互联网资源匮乏。韩国之前也实行过实名制,但是在韩国会给每个公民固定分配一个IP,即能完全掌握网民数据。但目前我国IP地址紧缺,多采用动态IP的形式,通过IP确定身份执行起来也很有困难。
第四,我国诚信理念缺乏,即使实施了实名制,也无法保证实名制执行到位。当前社会上假证泛滥,公民的注册信息很难确保是真实本人的。对于那些真正的作奸犯科之人,他们进行非法活动也只需要增加一点成本而已,实名制对他们的约束力很有限。建立起完整的假证识别体系在现在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实名制很容易就走向名存实亡。
第五,实行实名制给网民带来的心理上的变化过于巨大,他们会非常抗拒着这一制度的实施,执行的力度也会遭到削弱。
很多发达国家也不具有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条件和信心,何况还有一个韩国失败的先例。我国推行网络实名制更多的是从政治意义上的考虑,对社会稳定性的维护甚于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其真正的效用还有待商榷。
所以,综合其利弊,我不支持网络实名制的推行。至少在现在,在互联网大范围的普及网络实名制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而且网络的匿名性确保了很多网络服务的提供,一旦实行实名制,很多体系都要被打乱(而且不是有利于网络使用者的打乱),其影响是非常负面的。
而且,政府的网络监督不能太过严厉,对待网络言论应该是“疏导”而不是“过滤”
或“堵塞”,应该及时解释,引导言论方向。单纯的以“实名制”的方式对网络谣言散播者进行惩处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其实,网络实名制在目前已经不知不觉部分的深入我们的生活。很多社交网站比如人人网、开心网都实行实名注册;淘宝中卖家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填写身份证号和地址等。但与政府推行的区别是,这些社交网站的普及是用户自觉、愿意填写真实资料的,并非国家强制推行。所以,它们与政府推行的“网络实名制 ”还是不同的。
也许在将来形成了所需的完善的条件下,能够实行网络实名制,但那也需要很漫长的一个过程。国家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配套制度,以跟踪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其次要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要建立起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如巨型数据库);同时网络社会的诚信理念也能得到普及发展等等。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总而言之,目前政府倡导实行的“网络实名制”尽管拥有很多好处,但在当前的环境下的确不适合,也不可行。也许它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需要漫长的过程去建设和完善其所需的一系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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